化肥出口稅率將為100%至135%不等,意味著化肥出口基本被禁止
4月17日,財政部發布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企業出口的化肥類產品及部分原料,在現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價格為基礎,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稅率為100%。
財政部網站顯示,加征特別出口關稅的化肥類產品,包括氮肥、磷肥、鉀肥、復合肥及其他化肥共計29個稅號。此外,對部分化肥產品原料也加征此特別出口關稅,包括磷酸、氨共計三個稅號。
加征特別出口關稅后,化肥出口稅率將為100%至135%不等,意味著化肥出口基本被禁止。目前,中國國內尿素出廠價格為每噸2000元左右,國外價格為每噸480美元至500美元,加征100%特別關稅后,出口價格將高出國外價格500元左右。
此舉的目的,是在中國國內用肥旺季保證化肥供應和穩定化肥價格。進入3月份以來,中國春耕自南向北普遍展開,隨之全國進入了化肥使用旺季。而受國際能源和糧食價格大幅上漲的影響,國內、國際市場化肥價格差異不斷擴大,拉動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長。
今年前兩個月尿素出口171萬噸,同比增加250%,磷酸一銨、磷酸二銨分別出口25.9萬噸和31.5萬噸,同比分別增長280%和130%。出口的過快增長加大了國內化肥價格上漲的壓力,同時也造成了國內部分地區、部分品種化肥供應緊張。
4月16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李曉超在介紹一季度經濟運行情況時說,從去年以來,價格上漲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食品因素,今年以來這一特征還比較突出。“這就需要我們在加強農業生產上給以特別的關注,特別是當前的糧食生產。”
同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也強調,宏觀調控“特別要把控制物價上漲、抑制通貨膨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為穩定化肥價格,保證國內市場供應,此前中國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自2008年1月1日起,對進口和國產磷酸二銨免征增值稅,支持化肥生產;2008年1月1日和2月15日兩次調整關稅政策,控制尿素、磷酸二銨和磷酸一銨、含磷復合肥、硫酸的出口;將2007/2008年度化肥淡儲規模由800萬噸增加到1000萬噸;繼續對化肥企業用電用氣實行價格優惠,對化肥鐵路運輸繼續實行運價優惠。
此外,發改委要求,各大型尿素生產企業在春耕期間,嚴格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不得突破國家規定的出廠價格上限銷售,同時要求,地方管理的化肥出廠價格保持基本穩定,“原則上春耕期間一律不得提高!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