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檢(藥政)[2004]38號 關于第一批農藥臨時登記超過有效期限清理產品申辦正式登記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藥檢定(管理)所(站): 根據農業部第379號公告的精神,2004年底前將完成第一批農藥臨時登記超過有效期限清理產品申辦正式登記或變更登記的評審工作。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含有吡蟲啉、噠螨靈、多菌靈、甲拌磷、(高效)氯氰菊酯、殺蟲單、三唑磷、三唑酮和異丙隆等9種第一批清理品種的原藥和制劑產品,須在2004年10月30日前向我所提交相關資料,申請正式登記。 2、生產企業應根據申請登記產品所屬的正式登記種類按《農藥登記資料要求》準備相應的材料[正式登記申請表可從中國農藥信息網(www.chinapesticide.gov.cn)下載],所有材料一式兩份。 3、凡報名參加第一批清理農藥臨時登記超過有效期限產品聯合試驗并已交納聯合試驗費的企業,由我所生物技術研究測試中心負責準備原藥毒理學和環境行為、制劑的環境生態和殘留試驗資料,相關企業可在10月15日后到該中心領取相關材料或資料證明。未參加聯合試驗的企業須自行準備所有材料。 4、含有第二、三或四批清理范圍的有效成分的混配制劑產品,生產企業具備第一批清理范圍有效成分正式登記資料且經評審符合要求的,可向我所提出書面說明,經認可后,其產品可續展至相應有效成分清理批次清理結束時間。 5、屬于第一批清理范圍的農藥產品,如未提交申請正式登記或變更登記所需資料或未通過評審,其臨時登記有效期累計滿四年的,不再批準登記續展。 請將本通知中有關事項盡快通知到本轄區內的相關農藥生產企業,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在工作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所生物技術研究測試中心或藥政處聯系。聯系人:吳士雄、張麗英,聯系電話:010-64194111、64194003。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二○○四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