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經濟委員會關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湘價重〔2006〕38號 各市(州)物價局、財政局、經委: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湘府閱(2006)11號《關于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工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06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對化肥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格管理。除國家管理的巴陵石化生產的尿素出廠價格外,其余中、小型氮肥生產企業的尿素出廠價格以及尿素、鉀肥的流通經營差率,由省物價局核定;碳銨、磷肥、復合肥等化肥的出廠價格及流通經營差率,授權市州物價部門管理,并報省物價局備案。具體措施為:
1、生產環節。適當擴大尿素出廠價格浮動幅度,鼓勵企業擴大生產。巴陵石化尿素出廠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中準出廠價格每噸1500元,上浮幅度由10%調為15%,下浮不限;金信化工等其他七家尿素生產企業,中準出廠價格每噸1500元,上浮幅度由15%調為17%,下浮不限。各尿素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此指導價格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廠內轉手加價倒賣。
2、流通領域。適當縮小尿素、鉀肥流通差率,批發環節進銷差率由2%調整為1.5%,零售環節進零差率由5%調整為4.5%。尿素、鉀肥銷售價格按實際進貨價格順加流通差率制定,計價公式: 批發價=實際進貨價格(含運雜費)×(1+進銷差率),零售價=實際進貨價格(含運雜費)×(1+進零差率)。尿素和鉀肥在省內流通只允許一道批發環節,即從省內經營企業購進的尿素、鉀肥,只能直接銷給農民,不得轉賣給經銷商,不得層層轉手加價倒賣。個別運距較遠的山區縣,如需通過第二次批發的,須報經縣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生產企業在省內采取送貨制、直銷、連鎖配送方式銷售化肥的,以規定出廠價格和實際運雜費為基礎,銷售給經銷商的,加不超過1.5%的綜合差率作價;直接零售給農民的,加不超過6%的綜合差率作價。不得以送貨制等為由變相提高化肥的出廠、銷售價格。
3、銷售終端。繼續實行最高零售限價管理,價格要基本穩定在去年的水平。尿素零售價格不得超過1950元/噸,個別邊遠山區也不得超過2000元。
二、切實落實國家和省給予化肥生產和經營企業的各項優惠措施。電力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化肥優惠電價,減輕化肥生產的電費負擔;鐵路運輸企業要采取措施,確;噬a所需原材料以及省內化肥的運輸,并嚴格執行化肥運輸的優惠運價和免征鐵路建設基金的政策;繼續對尿素生產企業減半征收2006年度4-6月份的排污費和緩交2006年度水資源費;對4-8月的尿素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免收車輛通行費。各地物價、財政、經委等部門要督促對化肥生產用電、化肥運輸等各項價格優惠政策及財稅扶持政策的執行和落實。原規定的對化肥用煤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的臨時干預措施同時廢止。
三、繼續對化肥生產實行獎勵補貼。對金信化工等七家企業按4-7月生產并銷售省內化肥經營主渠道的尿素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暫按每噸30元;對巴陵石化生產并交省內化肥經營主渠道的尿素,每噸獎勵暫定10元。所需獎勵補貼資金由尿素價格調節基金和省財政專項支付。
四、鑒于巴陵石化尿素出廠價最高為1725元/噸,其他廠家為1755元,為有利于銷售,巴陵石化生產的尿素按規定出廠價格每噸1725元交湘農農資公司后,允許湘農農資公司按1755元/噸的進價作價銷售,差價部分上繳省尿素價格調節基金專戶。
五、各級物價部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化肥等農資價格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價格政策,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違反規定擅自提價,突破經營差率,以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短斤少兩、以次充好、變相提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站和農村義務價格監督員的作用,對化肥銷售價格進行監督。各級價格部門要發揮12358舉報電話的作用,接到超過限價的舉報后,要組織力量在24小時內迅速查處,對查處的典型價格違法案件要公開曝光。
六、各地要加強對化肥等農資市場價格的監測工作,嚴格按國家和省的規定要求上報化肥監測情況。要指派專人負責,嚴格監測數據的核對、匯總上報工作,確保數據不漏報、不錯報。為及時了解化肥生產、供求、價格等方面的動態,要求省內八個尿素生產企業從三月一日起每10天向省物價局報送一次情況(上報內容見附表),傳真電話:0731—2212197。同時,各地要組織人員深入田間地頭,做好國家和省對化肥等農資價格采取的一系列價格監管措施的宣傳工作,把政策交給農民,并指導農民科學用肥、合理用肥,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七、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同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廢止。
尿素產、銷及價格情況
填報企業: 時間: 月 日至 日 單位:元/噸、噸
生產量 |
銷售量 |
庫存量 |
完全生產成本
(不含稅) |
原料煤到廠價(含稅) |
總 量 |
省 內 |
省 外 |
數量 |
價格 |
數量 |
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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