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國家質檢總局組織開展2013年“質檢利劍”化肥打假行動,統一組織指揮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川、湖南、湖北11個省(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88個涉嫌制售假冒偽劣化肥的生產企業開展執法檢查集中行動。
近年來,假劣化肥坑農害農案件屢有發生,嚴重干擾農業生產秩序。主要存在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偷減養分,含量不足。二是假冒品牌。通過假冒名優企業廠名、廠址等方式,蒙騙農民。三是虛假標注。一些不法企業鉆法律和標準空子,在產品標識上誤導農民。四是無證生產。一些化肥生產小企業和窩點,生產設備簡陋,場所隱蔽,不具備相應的化肥生產條件和質量控制能力。
此次行動是全國質檢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體現,將重點打擊化肥偷減有效養分和標識欺詐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農資專項執法打假。一是繼續開展“進千村、入千戶、抽千樣”農資打假下鄉行動,對使用較多的農資產品免費檢測,現場宣傳識假辨假知識,接受農民投訴舉報。二是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利劍行動”,突出化肥重點產品,突出化肥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等重點違法行為,嚴查化肥質量違法大案要案。三是對農資生產企業集中、質量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開展區域整治,推動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行業自律的整治工作機制,努力促進農資質量水平的整體提升。
為確保執法查處穩、準、狠,國家質檢總局提前組織精干力量,對群眾反映強烈、有違法記錄的化肥生產企業開展暗訪摸排,從外圍對企業違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行動現場發現有虛假標注有效成分含量、違規改變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現場抽檢化肥產品139批次,目前已檢出18個批次不合格產品,查獲不合格化肥400余噸。現場還發現有的企業生產的成品復混肥包裝袋內已放入合格證,卻掛上“待檢”字樣標牌的現象。還有的企業生產的復混肥用雜皮袋灌裝后存放在成品庫內,掛上半成品的標識牌,沒有產品的規格、等級、含量等產品的基本信息,只用筆在包裝袋上寫了生產日期,在出廠前再進行最終包裝。在標稱總養分51的復合肥料包裝袋上標注“試制品”,涉嫌無證生產。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下一步,各地質監部門將進一步創新執法方式,強化案件線索摸排、案件曝光、案件評析、技術執法等舉措,把查辦大案要案作為主攻方向,嚴厲打擊帶有“潛規則”的質量違法行為,切實服務“三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