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新聞辦發布消息,我國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此次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的37%。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作為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重要部分,主要是為了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快速發展。但是,當前經濟運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其中外貿順差過大、投資增速繼續在高位運行等問題依然突出。據統計,今年1至5月進出口總額為8013億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出口總額4435億美元,同比增長27.8%,進口總額3578億美元,同比增長19.1%,出口增幅高于進口增幅8.7個百分點,累計順差857億美元,同比增長83.1%。
這次政策調整會對我國外貿產生什么樣的影響?這位負責人說,取消和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我國相關出口商品的成本將會增加,從而會對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由于這次在政策設計時采取了“有保有壓”的區別政策,釋放了國家產業結構、出口商品結構調整的明確信號,有利于引導企業減少“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減少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產品的出口,從而引導企業調整投資方向,避免盲目投資和產能過剩。從長遠看,將有利于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
名詞解釋:
出口退稅 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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