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作為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是農作物的“糧食”,化肥價格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農業的發展、糧食的增產和農民的增收,化肥價格的變動是廣大農民異常關心和特別敏感的問題,也是廣大農民對物價工作所反映的熱點問題之一。
一、化肥市場價格的現狀 自國務院國發[1998]39號《關于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下發后,國家對化肥流通的管理由直接計劃管理為主改為間接管理為主,發揮市場配置化肥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取消國產化肥指令性生產計劃和統配收購計劃,由化肥生產和經營企業自主進行購銷活動,同時放開化肥零售價格。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等諸多因素,農資公司逐漸淡出了化肥經營的主渠道,溶入市場經濟的大潮流,參與市場競爭。從1999年以后,對化肥價格的管理從國家實行統一政策管理逐步過渡實行市場化運作。
隨著市場經營權的放開,原來由農資公司、基層供銷社、農技站統一經營轉為由農資公司、基層供銷社、農技站、私營企業和個體戶多家經營,且私營企業和個體戶占主要的比重。在化肥流通環節,原來是統一進貨渠道、統一進價、統一送貨、統一作價、統一零售價格,現在是多種進貨渠道、多種進價,各自提貨、經營者自己作價銷售,形成了同一化肥多種零售價格并存的化肥市場。 隨著能源市場供需矛盾的日顯突出,煤、氣、電價格的普遍上漲,造成化肥生產成本攀升的連鎖反映,化肥生產企業仍面對高成本的實際難題,出廠價格難以降低,如今年尿素的出廠價格比去年每噸提高了75元。
化肥生產企業出廠價格銷售基本上是由經銷商在某一地區實行總代理,經銷商制定批發價格,從經營者向經銷商購進的價格看,由于進貨渠道不一,相同含量的化肥購進價格多樣,以總含量45%的復合肥為例,最低的進價為每噸1640元,最高的為1740元,每噸相差100元,由于產地不同、品牌不同所造成的進銷價格不一,實際出廠價格更是難以掌握,給物價部門的監管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化肥市場突出的問題是: 1、省產尿素旺季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往往是有價無貨,而經營者為滿足市場供應,不得不高價購進省外產尿素,如安徽阜陽尿素,每噸進價為1810元,比九化尿素每噸高出85元。
2、個別化肥品種如氯化鉀由中化公司壟斷市場,價格由各地代理商說了算,只此一家有貨,別無選擇,缺乏市場競爭。而眾多品種、含量的復合(混)肥則在同一鄉鎮市場的各個銷售點上均品牌不同,各做各的“品牌”生意,互不干涉,農民在價格和質量上確實難以鑒別和比較,也難以選擇。
3、尿素的市場零售價格并未達到按規定差率計算的價格,有的是保體微利,有的甚至是虧本經營。如九化尿素出廠價每噸1725元,加上經營差率和合理運雜費,我縣最終零售價應為每噸1904元,而實際價格均未超過1800元,甚至低于去年的水平,究其原因,除了市場競爭因素外,經營者都是利用復合(混)肥品種繁多、進價懸殊、實際有效含量復雜多樣,并針對農民對尿素價格比較了解、而對復合(混)肥價格知之甚少、而且農業生產又需要的心理,頻頻打著尿素價格讓利、虧本的幌子,采取搭配銷售復合(混)肥的辦法,即買一包尿素要搭售一至兩包復合(混)肥,利用搭配銷售賺取不當利潤,這也正是尿素價格不正常的真正內幕。
4、目前化肥市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品種只有尿素和磷酸二銨,而其它化肥的出廠價格仍按屬地原則,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實施管理,由于其它品種的化肥流通性大、覆蓋面廣、產地多,縣級物價部門難以掌握如此大的信息量,從而難以控制批發和零售的經營差率,實際上其它品種的化肥價格處于一種失控和無序的狀態,這也正是農民反映化肥價格高和價格亂的主要原因。
5、私營企業和個體戶經營農資,每年都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交納諸如“掛靠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培訓費”、“年檢費”等等費用,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這些經營成本的增加,往往是通過
農資價格的提高轉嫁給農民。
二、對加強化肥價格管理的幾點思考 1、立足于保障國內市場的化肥供應。化肥市場的供求關系是化肥價格的“晴雨表”,供求狀況決定化肥市場價格的高低走向,國家應采取積極的宏觀調控措施,保障國內市場的化肥供求基本平衡,從而保障價格的基本穩定,特別是在糧食價格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避免出現化肥價格的過快上漲,防止農民增產不增收的不正常現象的發生。
2、要保障化肥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相對穩定生產成本,采取措施積極調控化肥生產企業所需的原材料、電力、運輸價格,扶持化肥生產、穩定化肥價格、保證化肥供應,進一步建立健全化肥價格的形成機制和調控機制,使化肥的出廠價格和零售價格水平保持在與糧食價格水平基本銜接及相對穩定的切合點上,避免化肥價格的大起大落。
3、進一步完善國家財政貼息和信貸支持的辦法以健全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解決化肥銷售淡季生產企業的后顧之憂,保障旺季化肥供應。
4、完善市場機制,建立完備、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進一步打破壟斷經營,特別是對主要的化肥品種,不能搞獨家代理、獨家經銷,避免市場壟斷和價格壟斷。
5、構建價格信息平臺,打造暢通的信息網絡,在全國物價系統實現化肥價格資源共享,提高基層對化肥價格監管的能力。國家對復合肥及其它小化肥應按有效含量制定統一的指導性出廠價格。
6、嚴格對農資經營戶的收費。應從政策上明確對經營戶的費用項目,防止多頭管理和多頭收費,同時加強對化肥市場的監管,完善明碼標價制度,加大力度打擊亂漲價和變相漲價的歪風。
7、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工作思路中,堅持城市支援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原則,在繼續實行種糧補貼的基礎上,完善農資直補政策,使農民不致因化肥等農資價格的變動降低種糧的實際收入。
肖鑫益 郭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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