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舉行的全國測土配方施肥工作會議上,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張福鎖教授提出,現代農業不僅需要現代施肥技術和產品,更需要相應的肥料政策法規和養分管理法律。
過去10年間,復合肥凈增量占肥料凈增量的68%,復混肥占肥料用量一半;全國復混肥企業4100多家,產品32000多個,但大部分復合肥不增產,反而浪費養分,增加農戶支出。每年僅糧食上就浪費300多萬噸養分,價值258億元。
這其中當然有施肥不科學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肥料市場本身處于缺乏法律規范的狀態,產品產銷并沒有完全依照農民意愿、農村市場的需求以及農業生產的要求。部分肥料生產企業只顧產品銷路,不管實際肥效,陷入無序競爭、各自為戰狀態,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
肥料業法制建設的滯后導致監管主體不明確,肥料管理政出多門、責權不明、監管缺位。質監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法》都能對肥料的產銷環節進行管理。同時,農業部門也能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定期對肥料等農資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但并沒有提及處罰的權力。此外,發改、環保等部門,也在依據各自領域的法律法規開展肥料監督管理工作。政出多門、職能交叉、責權不明、監管缺位等問題時有發生。
肥料業法制建設的滯后導致肥料市場秩序混亂,企業缺乏誠信、責任意識不強。少數肥料企業為擴大銷售和影響,隨意發布夸大效果或不真實的廣告。更有甚者將幾十年前發達國家淘汰的肥料生產技術引入國內,將有害物質作為肥料的原料或者添加成分,給農民造成巨大損失。據全國農技推廣中心土肥質量檢測處內部透露,目前肥料市場中氮肥、磷肥、鉀肥等品種合格率相對較高,但其他品種的合格率并不樂觀。
因此,通過立法加強肥料生產、銷售及使用管理,創造良好的肥料生產和消費環境,對于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糧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