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正式發布《磷銨行業準入條件》。文件明確,三年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或擴建濕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銨、磷酸二銨裝置。業內人士認為,相關措施將使云天化、湖北宜化、興發集團等企業受益。
工信部人士介紹說,對磷銨行業實施準入管理的目的是為了遏制磷復肥行業盲目投資,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規范磷復肥行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長期以來,包括磷銨在內的磷肥行業深陷產能過剩困境。數據顯示,2010年底我國磷肥總產能超過2100萬噸,而國內需求僅1200萬噸,按80%開工率計算,產能過剩近500萬噸。
分析人士認為,多年來,由于我國磷肥行業的項目建設由企業和地方自行決定,相關部門缺乏對該產業的系統規劃和宏觀調控,因此造成了目前產能過剩,資源利用不合理等問題。
為此,《準入條件》提出,各磷肥主要生產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資源、能源狀況和市場需求情況,制定磷復肥行業發展規劃,引導本地區磷復肥行業有序發展,抑制盲目擴張。
《準入條件》還提出,三年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或擴建濕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銨、磷酸二銨裝置(按照區域規劃搬遷項目除外)。新建和改擴建磷酸及配套的磷銨生產企業,必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總體規劃和磷復肥行業發展規劃,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或污染防治規劃。
《準入條件》明確,對不符合本準入條件的新建或改擴建濕法磷酸及磷酸二銨、磷酸一銨生產項目,節能、安全、環保部門不得辦理審批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電力供應部門要依法停止供電。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關閉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其辦理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