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5月10日,湖南省農業系統和工商系統首次聯合召開農藥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南省農業廳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市場監管的通知》和《湖南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監管工作的意見》,部署全省農藥市場監督管理重點工作。
上述兩個文件于今年4月出臺,提出了農藥經營條件審查、農藥銷售產品審查、高毒農藥定點經營三項重點措施。要求到“十二五”末,要確保全省農藥經營企業100%納入監控范圍,確保高毒農藥銷售100%信息可查詢,100%流向可跟蹤,100%質量有保證。
根據上述兩個文件的要求,湖南省各縣市將根據實際情況,原則上1個鄉鎮設置1至3個高毒農藥經營店,由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審查、核準,并出具《高毒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方能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并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獲得資質的高毒農藥經營店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縣級農藥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轄區內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設立專柜、建立經銷臺賬、實名購藥。
其進貨臺賬要詳細載明農藥名稱、生產廠家、登記證號、防治對象、毒性、進貨時間、數量等內容;銷售臺賬要詳細載明銷售對象的地址、姓名、聯系方式、數量等信息,實行可追溯管理。根據規定,臺賬應保存3年以上備查。
農藥經營條件審查、農藥銷售產品審查則將于今年6月起實施,審查結果將在網上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