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階段種業認識是一次升華
《意見》解讀: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作物品種選育水平、良種供應能力和種業實力有了明顯提升,良種的有效供應為糧食連續增產和農民持續增收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國種業從2000年開始進入市場,目前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在品種創新能力、企業競爭能力和供種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對較弱,種業發展的整體水平較發達國家還很低,難以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按照中央要求,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在歷時一年多的時間里,組織有關人員深入種子生產大省的科研單位、種子基地和重點企業進行調研,先后組織召開了10多次座談會,深入分析當前種業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并在此基礎上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王雷(北京金色農華種業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我國農作物種業進入市場僅10年時間,育種創新能力弱、產學研脫節、企業多小散、品種多亂雜、套牌侵權等問題較為突出。我國農作物種子企業原始積累不足,實力不強。目前,持證種子經營企業達8700多家,其中69%的企業注冊資本在100萬元到500萬元之間,99%的企業沒有品種研發能力。種子生產、加工、營銷、售后服務整體水平較低,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加上現行種子法律法規不完善,致使我國種子企業多小弱,競爭能力不強,難以應對國外種業進入的沖擊,種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意見》高度肯定了種業的地位,對我們種業企業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鼓舞。
張世煌(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員、國家玉米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意見》很有針對性地抓住了發展中國種業三個關鍵問題:品種、企業和管理。即:下大力氣選育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新品種;培植一批有實力、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現代化大企業;加強管理,規范市場。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中國由種業大國走向種業強國。
鄭渝(北京市農業局總農藝師):《意見》把種業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這是現階段對種業重要性認識的一次升華和飛躍。我國《種子法》出臺前,種子的重要性是從其作為一種生產資料來體現的;《種子法》出臺后,我國確立了種業的重要地位,把種業作為一個重要產業來抓,提出了建立新型種業發展體系;而這次《意見》的出臺,更把種業作為國家戰略性、基礎性的核心產業,成為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
實現發展目標重在推動機制與體制創新
《意見》解讀:《意見》明確了今后農作物種業的發展目標,即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產學研相結合、資源集中、運行高效的育種新機制,要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建設一批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打造一批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市場營銷網絡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健全職責明確、手段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體系,顯著提高優良品種自主研發能力和覆蓋率,確保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意見》把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確定為未來的發展目標,提出要引導和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領域,力爭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實現“事企脫鉤”。商業化育種逐步轉向企業,以企業為主來開展商業化運作,這是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也是跨國種子集團的成功模式。
鄭渝:《意見》找到了現代種業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進一步明確了企業作為中國種業發展的主導力量的地位。這就是明確了種業科研創新主體,提出了推動創新體制轉變。以前,我國的育種工作大多數由科研單位承擔,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己辦公司,推廣新品種,另一種是把研究、繁育出的新品種轉讓給種業公司,由公司銷售、推廣。科研單位有國家項目資金支持,有能力、有人才研究和培育新品種,但種子市場開拓和營銷能力較弱,很難做強做大企業。而企業雖有市場開拓優勢,但缺乏科研創新能力,缺乏自有新品種,也很難做強做大種業企業,這種體制也造成了當前我國種業市場的不平等競爭,必須轉變。《意見》抓住了這一突破口,進一步明確了科研單位和種業企業的社會分工與合作關系,有利于形成我國種業市場公平、公正、良性競爭發展的環境。
張世煌:影響中國種業發展的主要問題在科研體制,也就是所謂的“雙軌制”。大學教授、科研人員辦企業是不利于充分發揮科技資源和產業資源的整體效益。我國現行種業研發投入方式、品種審定及評價機制等,客觀上造就了科研隊伍與企業競爭的“雙重利益集團”,大學和科研院所辦公司表面上是產學研結合了,但約束成果流動,反而強化了產學研分離。《意見》明確了要把公益性研究與市場競爭性研究區別開來,促進科研單位的真正回歸,讓科研人員去掉浮躁,踏踏實實、聚精會神搞科研、搞創新、出成果。而把公益性研究包括轉基因、分子標記輔助育種、理論方法、育種材料等基礎性研究交給公益性科研單位來完成,都由國家穩定性地給予支持;競爭性、商業化的研究逐漸退出公益性科研機構,交給企業,并鼓勵科研人員向企業分流。
王雷:推動體制機制創新,關鍵是要做到“兩個明確”和“兩個分離”。“兩個明確”,一是明確農作物種業的分工,即國家級和省部級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點開展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商業化育種要逐步由公共科研機構轉向種子企業;二是明確企業的主體地位,種子企業是商業化育種的主體,是種業發展的主體。“兩個分離”,一是將商業化育種逐步由公共科研機構轉向種子企業,通過企業整合農作物種業資源,提高品種選育水平和效率;二是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其開辦的種子企業基本實現“事企脫鉤”,公平競爭。
落實“意見”政府的著力點在哪里
《意見》解讀:《意見》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明確了九大重點任務,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落實整個《意見》需要國務院有關部委、需要各個省和涉及到種業的每一個主體來落實。首先,要做好《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在規劃中,分作物、分品種、分地區提出今后十年種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和階段性的目標。第二項工作是加大對種業的投入。第三項工作就是修訂法律法規。包括在《種子法》的框架下修改配套規章,修訂種子生產和經營的管理辦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作物的標簽管理辦法等。第四項工作是要啟動新一輪種子工程。種子工程已經實施了15年,新一輪的種子工程要完全落實《意見》所提出的要求,在實施的內容和方式上都要有所轉變。
鄭渝:《意見》中明確提出了要加強監管力度,加大處罰力度。從長遠來看,我國種業要走“寬進、嚴管、重罰”這條發展道路。我國有1.8億種植農戶,不僅要靠大的種業企業來規范市場,推動民族種業發展,還要依靠中小種業企業保障供種。國家應鼓勵個人創辦種子企業,鼓勵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發展壯大,只有通過市場競爭發展起來的企業才有競爭力和生命力。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種子市場的監管。誰來管?我國各地的種子管理站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健全的管理服務體系,但當前存在機構不穩定、經費不足、裝備落后等問題,應進一步加大對各級種子管理機構的建設和保障。同時要加大違法處罰力度,應盡快修訂《種子法》,提高處罰力度,大幅度增大違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和監管成本。
王雷:真正落實《意見》,作為政府,一是要支持企業開展品種創新。通過政策扶持和項目支持,擇優支持一批規模大、實力強、成長性好的“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育種技術、裝備和高端人才,建設育種研發平臺,開展品種創新。鼓勵“育繁推一體化”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強強聯合,建立種子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為有實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建立品種審定綠色通道。二是加大基礎設施投入。支持種子企業建設商業化育種基地,購置先進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和倉儲、運輸設備,改善工程化研究、品種試驗和應用推廣條件。三是加大對企業的投入力度。通過提高門檻,鼓勵企業間兼并重組,對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打造我國農作物種業航空母艦。四是規范并引導種業國際合作。支持國內優勢種子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引進國際先進育種技術和優勢資源,提高外資引進質量。
張世煌:過去的管理重視準入而忽視對市場管理,《意見》提出加強監管很到位。在《種子法》的框架下修改配套規章,更是十分必要。經過一段時間后,再從修改《種子法》入手,修改品種審定制度,增加產品召回制度,給有實力、責任能力的企業開一條綠色通道,并建立產品責任追究制和所有品種建立注冊制,不能再讓政府為企業的過失買單。由市場加法制兩個方面來遏止所謂的“潛規則”,還種業市場一片凈朗的天空。
企業面臨重新洗牌是機遇更是挑戰
《意見》解讀:《意見》的出臺對企業來說是非常利好的。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都是圍繞著“育繁推一體化”的種子企業。當然對其他企業發展同樣是利好的,比如說建立評估審定的綠色通道,支持企業搞育種,給企業免征所得稅,包括把現有的育種資源向企業流動。這個資源包括種質資源、人財物和技術資源,都是鼓勵向企業流動。還有諸如支持企業建立育種基地等等。
張世煌:理順大公司與小公司之間的關系,實現各種資源的整合,減少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政府通過《意見》做了宏觀引導,剩下的取決于各類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客觀規律,理性看待自己,在市場競爭中把握自己的方向。重新洗牌是建立在合理配置資源的基礎上,每一類資源都應該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適合做什么,集中精力做自己該做的事,就不會陷入不切實際的想象之中。一些小公司不能注冊成大中企業,多數可以轉制成為銷售型的企業,而科研單位辦的企業、少數具有研發能力和成長性的小企業可以轉為類似Holden的科研型基礎種子公司。毫無疑問,《意見》出臺,一些華而不實或缺乏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將被淘汰出局。
鄭渝:《意見》的出臺,為種業企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為企業“減賦”,扶企業“上馬”,這是政府的責任,也能促進我國種業可持續發展。當然,并不是要一直扶持企業,種業的發展還是要靠競爭,企業壯大不是靠扶持出來的,是靠在市場中“千錘百煉”的競爭中壯大起來的,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對企業來講既是機遇更是挑戰。
王雷:《意見》出臺,必將加快種業行業的優勝劣汰,著力打造一批育種能力強、生產加工技術先進、經營管理規范、營銷網絡健全、技術服務到位的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一方面,種子企業要積極面向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轉變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自主經營和自我發展能力,快速提升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種子企業在強化品種選育、種子生產、經營的基礎上,延伸產業鏈條,建設推廣服務網絡和信息管理系統,強化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提升種子企業整體水平。
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員張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