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09年第133號
【發布日期】2009-12-30
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有關承諾和《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現公布2010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分配情況。
2010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總量分別為:磷酸二銨690萬噸,復合肥345萬噸,尿素330萬噸。
凡獲得化肥關稅配額的單位,自2010年1月1日起即可辦理有關進口證明。持有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必須委托國營貿易企業代理進口,不得委托非國營貿易企業代理進口。國營貿易配額須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注明“國營貿易”,非國營貿易配額須在《化肥進口關稅配額證明》中注明“非國營貿易”。
特此公告
商 務 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2010年化肥關稅配額分配(地方企業非國營貿易)
2010年化肥關稅配額分配(地方企業國營貿易)
2010年化肥關稅配額分配(中央企業國營貿易)
2010年化肥關稅配額分配(中央企業非國營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