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是工信部就《農藥工業產業政策》(征求意見稿)和《農藥生產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征求修改意見的截止期。對于醞釀中的農藥新政策,業內人士非常關注。
關注的焦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國家將通過土地、信貸、環保等政策措施嚴格控制生產能力過剩、資源浪費、“三廢”排放量大、污染嚴重的農藥品種新增生產能力(有重大工藝改進和生產技術進步的除外),嚴格控制并減少有毒有害溶劑和助劑的使用,促使品種結構不斷優化;根據《農藥生產準入條件》的征求意見稿,從事各級農藥生產的各類型企業,注冊資金分別不低于3000、2000、1000、500萬元,進一步嚴格規范并且細化了農藥行業準入條件。
——農藥產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陸續出臺實施將有力促進農藥行業的結構優化和污染減排,促使農藥產品向高效、低毒、低污染的方向發展。(農藥工業十類產品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包含雜環類、有機磷類、擬除蟲菊酯類、氨基甲酸酯類、酰胺類、苯氧羧酸類、磺酰脲類、有機硫類、生物類、有機氯類)。
——到2015年,農藥行業中國馳名商標市場份額達到30%以上,2020年達到50%以上;到2015年,國內排名前十位的農藥企業建立較完善的創新體系,研發費用達到企業銷售收入的3%,2020年農藥自主創新能力居國際先進水平,自主創新產品達到出口產品的30%以上;到2015年,農藥企業數量減少30%,國內排名前20位的農藥企業集團銷售額達到總銷售額的50%以上,2020年達到70%以上;到2015年,進入工業集中區(化工專業園區或聚集區)的農藥原藥企業達到全國農藥原藥企業總數的50%以上,2020年達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