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向各WTO成員國發出擬撤銷49種農藥在歐盟成員國使用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在該通報中,歐盟稱,由于在為期12年的農藥再評估過程中沒有收到49種農藥活性成分的相關技術資料,因此,將其從理事會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刪除,退出歐盟市場。歐盟成員國必須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撤回對含有這些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
盡管歐盟并未同時撤銷這49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MRL),但隨后的幾年內很可能采取行動,將其MRL予以撤銷,或修改為一律標準即0.01mg/kg。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提醒,我國農藥生產和出口企業或農產品出口企業應對此予以關注。
擬撤銷的49種農藥名單如下:乙草胺、氟丙菊酯、磺草靈、粉唑醇、聯苯三唑醇、噻螨酮、噁霉靈、萎銹靈、氯化苦、四聚乙醛、烯草酮、腈菌唑、環菌唑、棉隆、乙氧氟草醚、禾草靈、多效唑、乙霉威、戊菌隆、二氰蒽醌、咪鮮胺、炔螨特、噠螨靈、土菌靈、喹螨醚、腈苯唑、氟胺氰菊酯、苯丁錫、抑蟲肼、苯氧威、七氟菊酯、精吡氟禾草靈、特丁津、氟蟲脲、禾草丹、氟草隆、Dodine(沒有中文通用名,下同)、Ethalfluralin、Cycloxydim、Bupirimate、Carbetamide、Fluquinconazole、Flurochloridone、Guazatine、Metosulam、Oryzalin、Quinmerac、Isoxaben、Sintofen。 (朱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