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已正式批復了《2008年關稅實施方案》,并交由海關總署公布。其中涉及到硫磺、磷礦石的關稅調整如下:
進口硫磺(海關代碼:25101010)2008年實際暫定關稅稅率為0。
涉及到磷礦石出口的關稅調整為:1、未碾磨磷灰(海關代碼:25101010)2008年暫定稅率為20%;2、未碾磨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磷灰石除外(海關代碼:25101090)2008年暫定稅率為10%;3、已碾磨磷灰石(海關代碼:25102010)2008年暫定稅率為20%;4、已碾磨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磷灰石除外(海關代碼:25102090)2008年暫定稅率為10%。涉及到磷礦石進口的實際減稅調整為:1、未碾磨的磷灰石(海關代碼:25101010)2008年暫定稅率為0;2、已碾磨的磷灰石(海關代碼:25102010)2008年暫定稅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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