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06年,對于農資行業來說,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2006年是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開局之年。中央對新農村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出臺了有力措施,實現了新農村建設的良好開局,農業農村呈現持續發展的良好態勢,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亮點,也為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了重要支撐。
其二,2006年12月22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針對目前農業和農村正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化,農業正處于由傳統向現代轉變的關鍵時期,推進新農村建設,首要任務是建設現代農業。中央提出的發展現代農業總的思路和目標是: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
可以說,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為新農村建設做出重大戰略部署的同時,也給農資行業未來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戰略發展機遇,下面,我們對農資行業如何抓住機遇,促進行業發展進行詳細的探討。
政策保障 農資行業面臨極好發展環境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今后農村工作的政策進行了明確部署,這些政策包括:
支農惠農政策。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穩定、完善、強化各項行之有效的支農惠農政策,財政支農投入的增量要繼續高于上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用于農村的增量要繼續高于上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建設的增量要繼續高于上年。
已經和即將要推出的具體政策有:(第一),2006年初中央1號文件出臺了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的政策,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了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這標志著在我國延續了2600年的農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大舉措,是惠及億萬農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來自財政部的權威數據顯示,全面取消農業稅后,全國農民2006年節約支出1200億元;(第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是繼全面取消農業稅后,中央出臺的又一重大惠農政策;(第三),農業部制定了“十一五”時期全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
財政補貼政策。中央提出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要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強化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四補貼”政策應不折不扣落實,采取有力措施繼續穩定面積提高單產。2006年中央財政支農投入達到3397億元,比2005年增加了422億元,新增投入在改善農業生產基礎設施的同時,拓寬了農民增收的渠道。據權威部門預測,2007年中央財政支農投入將突破5000億元,達到歷史新高。
體制調整 農資行業融資渠道暢通
幾乎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舉行的同時,2006年12月2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銀監會負責人指出,《意見》的發布是我國銀行業市場準入政策的重大突破,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創新。其主要目的就是,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促進城鄉金融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支持新農村建設。
據了解,這次適當調整放寬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項內容:
放開準入資本范圍。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鼓勵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主要為當地農戶提供金融服務的村鎮銀行,支持各類資本參股、收購、重組現有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將管理相對規范、業務量較大的信用代辦站改造為銀行業金融機構。
放開境內投資人持股比例。適當調整境內企業法人向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投資入股的條件;適度提高境內投資人入股農村地區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持股比例。其中,單一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單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單一其他非銀行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
取消營運資金限制、調低注冊資本。取消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縣(市)、鄉(鎮)、行政村設立分支機構撥付營運資金的限額及相關比例的限制。根據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合理確定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注冊資本。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萬元;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
放寬業務準入條件與范圍。積極支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各類銀行業務,提供標準化的銀行產品與服務。鼓勵大型商業銀行創造條件在農村地區設置ATM機,并根據農戶、農村經濟組織的信用狀況向其發行銀行卡。
調整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準入資格。取消在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后即可上崗。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負責人人選,可由其投資人自行決定,事后報備當地監管機構。
實行簡潔、靈活的公司治理。新設立或重組的村鎮銀行,可只設董事會,并由董事會行使對高級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董事會可不設或少設專門委員會。
金融主管部門調整放寬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對農資行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困擾農民、農資經銷商、農資企業多年的資金短缺問題將迎刃而解,農資市場在銷售終端即將呈現購買力的集中釋放。
建設現代農業 農資行業也要找準位置
目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仍然處于攻堅爬坡階段,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后過渡期及過渡期過后,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農業基礎設施比較薄弱,城鄉二元結構嚴重制約各種要素在城鄉間合理流動,這些都影響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在建設和發展現代農業的過程中,我國面臨的突出問題在于:首先,現代農業的管理制度缺失。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雖然有較快發展,但長期存在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使農業積累受到制約,長期停留在小農經營模式上。另外,農民的社會事務參與度低,阻礙了土地產權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致使農業治理結構落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住房津貼、義務教育及各種社會福利依然將農村人口拒之門外,致使農民不能應對市場經濟的系統風險,降低了農民生產經營的積極性。
其次,與現代農業特征相適應的市場環境缺失,F代農業必需的資源不能流入農業領域,農業領域多余的資源和農產品也不能合理流向社會。同時,農業內部土地資源、農業技術的流動性降低,降低了農業的資源效率。農村教育落后和農民文化科技素質低,制約著生產方式和觀念的更新,阻礙了農業技術的推廣。人力資本投資和農業技術交易規模小、發展緩慢,造成農民技能單一、粗放經營,農產品的質量檔次得不到提升。
對于阻礙現代農業發展的多種因素,中央顯然有深刻的認識,并在一系列政策中加以解決,主要有以下措施:
建立與現代農業特征相適應的市場體系。與現代農業特征相適應的市場體系,不僅包括產權市場、資本市場、生產資料市場、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還包括科技市場。
建立與現代農業相適應的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體系。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體系,要求調動大學、科研院所等機構的積極性。鼓勵面向農業的各種科研機構、高校、非政府組織、民辦教育等教育機構服務于農村教育,提供面向現代農業的多層次職業教育,多形式地解決農村勞動力產業技能的形成,提高農產品的競爭力。
建立與現代農業相適應的保護和支持體系。發達國家普遍采取農業保護和支持政策。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制定了一系列農業支持政策,主要有農業品、最低保護價、休耕補貼等。2002年5月,美國參眾兩院又通過了法案,再次增加對農業的補貼力度。所以,我國應進一步完善農業保護和支持體系的建設,從而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建設現代農業已經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中央和各職能部門、各地方政府都已經或即將出臺一系列政策為現代農業的建設保駕護航,無論在宏觀政策方面還是在微觀產業方面,農資行業都面臨著建國以來最好的戰略發展機遇期,農資企業如果能夠抓住機遇,與時俱進,就必定能夠迎來行業的超常規飛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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