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下發《關于取消農藥續展登記初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及所屬農藥檢定機構,不再受理農藥續展登記、農藥分裝登記、農藥田間試驗審批的申請,不再進行初審。上述三項申請均由申請人直接向農業部提交,此舉在業界產生積極影響。
湖南東永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建華認為,申請人提交這三項行政審批申請,必須提交農藥續展登記申請表、農藥分裝登記申請表、農藥田間試驗申請表、規范的并正在使用的標簽和說明書、產品標準重新修訂備案的需提供新的產品標準和標準編制說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分裝協議書等相關材料,而是否可以通過農藥續展登記、農藥分裝登記、農藥田間試驗審批,決定權在農業部,省級相關部門僅起到了材料受理和出具初審意見的作用,多了一個中間環節,反而影響審批速度,F在改為直接向農業部提出申請,減少了審批環節,可以加快審批速度,當然是企業所期待的。
農藥管理必須回到法制的軌道
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鐘華博士指出,幾年前,農藥續展登記、農藥分裝登記、農藥田間試驗審批的申請一直由農業部負責材料受理和相關事項的行政審批,后來為了部、省聯動,將初審下放到省里。由于業務能力、上下銜接等方面的原因,在一些省就出現初審不及時導致漏審、錯審、掉證等,農藥企業對此意見很大。
李鐘華表示,農藥續展登記、農藥分裝登記、農藥田間試驗審批等行政審批權在農業部,由不具有相關行政審批權的省級相關部門負責相關事項的行政審批初審,本來就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農藥的登記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涉及到農產品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還涉及到農業生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是農藥產品安全下田的重要關口,必須依法行政。農藥管理回到法制的軌道,不僅對農藥行業的健康發展和現代種植業的發展意義重大,還關系到與國際接軌的國家形象問題。
農藥管理必須順應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山東省農藥檢定所所長楊理健指出,現在,農藥實行“多龍治水”管理體制,即由農業、工信、質檢、工商等多部門發證并監管,重視發證許可、處罰收款,而解決問題、增加投入、服務企業比較弱化。職責不清,很難通盤考慮農藥行業的發展。農藥亟待建立生產、經營、使用的全程一體化協調管理體制,由多部門管理改為一個部門管理,明確管理責任,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明晰,不能扯皮、推諉、懈怠,給企業松綁。還可建立農藥行業技術創新體系,為研發、生產到應用技術起到支撐、服務的作用。
湖南萬家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黃安輝指出,提高行政審批部門的辦事效率和公信力,是黨和國家一直提倡的工作作風,也是行政審批申請人希望看到的結果。只有依法行政、科學行政,國家行政審批機關才能贏得民心。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實行嚴格的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加快健全從農田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健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檢驗檢測體系”等,基礎在管理,難度在管理,關鍵也在管理。企業呼喚管理更嚴格,服務接地氣。
農藥管理必須堅持“十字方針”
湖南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協會秘書長劉杰表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新理念破解三農新難題。農藥管理作為三農發展中的重要一環,必須用這些新理念服務行業發展。
劉杰指出,農藥的登記管理,無論是對農藥行業的發展,還是對現代農業的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登記的產品要考慮技術進步的因素,要實行登記預警機制,要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品種,要加大同質化產品的登記管理,特別是要加強相同作物、相同防治對象、相同含量、相同使用范圍等質量無明顯差異產品或相同產品的登記管理,從農藥田間試驗審批源頭把關,避免產品登記的同質化。此外,要加大對高風險產品的再評價評審,對高風險產品實行淘汰機制。
楊理健指出,農藥登記部門要加強農藥行業的科技創新引導工作,鼓勵和扶持自主創制農藥的發展。目前,在我國取得登記的農藥品種達3萬多個,每年新增品種3000多個,其中國內創新的農藥品種不足4%,產品同質化問題嚴重。例如某一個品種就有多達1260個登記,登記15年以上產品的占86%。而小宗作物、特色作物登記農藥少,導致不少作物無登記農藥可用。建議農藥登記管理部門要做到農藥資源、使用技術、監督檢查和試驗數據等實現共享,加快專利即將過期農藥登記,也就是提前辦理登記,做好過期與生產時間的銜接;農藥試驗資源共享,增加登記資料轉讓規定,授權試驗資料共享,試驗資料實現有償轉讓。
湖南惠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卜雪冰表示,農藥登記管理部門要加大生物農藥發展的扶持力度,出臺生物農藥登記的優惠政策,減免部分登記資料,加快登記評審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