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根據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了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涉及農藥分裝登記初審、農藥續展登記初審、田間試驗審批初審等農業部門7項。為了認真落實《決定》精神及要求,農業部近日發布“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通知”( 農辦辦[2016]5號),要求各單位自《決定》印發之日起,不得再進行審批或變相審批,并切實做好取消事項的后續銜接工作,確保《決定》要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