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農業部的官員在詳析農產品中農藥殘留以及安全問題時表明了觀點,無殘留是理想主義,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實現無殘留,只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農藥殘留,從而確保農產品安全。目前各國都把農產品安全當作是是農業和農藥管理的工作重點。
隨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農藥用量也隨之越大,農業部表示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時常發生病蟲草害,需要及時使用農藥進行防治,只不過一部分有機農業使用天然的生物農藥,因此,所有農產品幾乎都可能含有農藥殘留。
據了解,目前我國高毒農藥的比例已由原來的30%減少到了不足2%,72%以上的農藥是低毒產品。農殘標準增加百倍安全系數,農業部表示在制定殘留標準時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數,所以農藥殘留標準具有很大的保險系數。如果不用農藥,我國肯定會出現饑荒。
為了能夠保證我國農產品安全,對農藥安全性進行嚴格管理,農藥登記需要進行兩年18項急性、亞慢性和慢性等安全試驗,絕不批準存在致癌、致畸等安全隱患的產品登記。我國還對高毒農藥采取了最嚴格的管理,先后禁止、淘汰了33種高毒農藥,其中包括甲胺磷等在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仍在廣泛使用的產品,同時大力發展生物農藥。農業部稱,不是說我國的農產品是絕對安全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現在的農藥比以前的更加安全。
完善農殘標準至關重要。我國與歐美、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一樣,采用國際上通用的風險評估技術和方法,以考慮最大可能的風險為原則,制定農藥殘留限量國家標準。
歐美的農藥管理歷史悠久,農藥殘留制定的數量比我國多。由于我國農業生產的產業規模小,有眾多農民分散生產和經營,又因為生產技術比較落后,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很難真正做到,使監管更困難。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農藥殘留標準對我國而言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