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絕大多數小型種子企業難以達到新的《農作物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要求。
業內人士估計,按新證規定的申領經營門檻,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企業遙不可及。現有經營許可證到期后,他們將何去何從?他們甘心退出市場嗎?
小企業人人自危
在現持有營業許可證的企業中,絕大部分對新政懷有抵觸心理,并感到無奈和絕望,“我們一直都做得不錯,又沒有違法,為什么不讓我們做下去了?”
采訪中,在被問到新政問題時,企業態度反彈十分明顯,也很敏感。
“若想達到新政非主要農作物經營許可的硬件要求,投入要在500萬元以上。目前在廣州一百多家蔬菜種子企業里面能滿足新政要求的估計只有10家。”廣州廣聯種子行經理蔡耀聯告訴記者,新政要求最難達到的要數營業場所,特別是在廣州寸土寸金的地方,市面商品房每平方米高達2萬元以上。蔡耀聯在一德路經營種子已有十幾年,而且在同行中算是做得比較好,原來經營場所面積能達到新政要求。若不是有著這么多年好基礎,而且已經解決營業產所這個難題,一下子拿出500萬恐怕不易。
即使有能力解決經營場所問題,按照新政要求,需要開支的地方還有不少。加工設備也需要100多萬,9名專業人員的工資根本每年至少需要30萬,一些現有的不錯的企業老板加員工也才10來個,更多的是小級別的企業,夫妻店、兄弟店和父子店,人數不超過5個。按照這樣算,每年的營運成本單是給員工發工資一項就讓很多人吃不消。
由于門檻的提高,許多原創型小企業將被拒之門外,有人擔心這樣會導致優良種質資源的流失,還有制種工人的工作去向問題難以解決。五山一位不愿具名種子店負責人告訴記者,他是從農科院蔬菜所出來的,自己下海經商多年,培育的四季豆和黃瓜深受農民喜愛,由于手頭上有不少種質資源,自己便在城郊建立了制種基地,光是工人就有二十來個,和他情況相似的并不少。
“種子賣得起,賠不起。”很多種子經銷商經營種子多年都是十分謹慎,不少生意靠的是和農民多年交情。“現有證經營者可謂正規軍一直在操正步,兢兢業業,一旦新政嚴格執行,不少人的去向將是個大問題。”茂名旺生種業負責人陳禮漢經營種子20年,對地下不良商販售賣假劣種子深惡痛絕,擔心許多經銷商因資質不夠領不到新證,轉為無牌經營,市場就更亂了。
種業新政的實施,衍生出不少商機。在一些種子展會上,記者發現許多儀器設備公司設立標攤,大拉“專業提供200萬、500萬、1000萬以上辦證所需種子設備”橫幅。上前咨詢后發現貓膩不少,“看您是真需要用還是只是為了辦證?”專供200萬的設備有3個檔次,最差的一個檔次1萬元便可全部解決,500萬的也只需2萬,“發票上價格您想多寫點也沒有問題”。記者拿著清單給專做高校與科研單位儀器銷售的業務員報價,按照市場均價算后出來的價格分別是8.8萬和18萬,“儀器市場價格變化較大,但是價格過低的情況就要小心是陳貨或者劣質貨。”這樣,新政規定的必須配備的儀器設備也只能淪為擺設。
大限之期變相延長
《辦法》規定,施行之日(2011年9月25日)前已取得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且有效期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4月1日屆滿的企業,其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自動延展至2012年4月1日;已取得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且有效期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9月25日屆滿的企業,其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自動延展至2012年9月25日。
記者于2011年11月25日在中國種業信息網查詢到,廣東經營許可證累計發放353個,309個當前有效,證號以“穗”開頭(廣州市發放)的當前有效許可證共計92個,在2011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5日之間到期的有29個,占總數31.5%。經咨詢發現,即將到期的經銷商絕大多數均在新政實施日期之前就已申請換領新證,不少在2012年9月25日以后的,甚至是2013年到期的經營許可證也搶在新政實施之前申領,這就等于把經營許可時間延長至2014年以后。
在廣東大多數縣市還剩為數不多的幾家沒有搶閘換證。“快到期不換證的大都是自己不想繼續做了,還未到期的人也都在觀望,大都愿意相信到時會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位不愿具名的資深種業人士向記者說,“讓他們離開種子行業是不可能的,最壞的打算就是回歸代理商,地下售賣自打包種子,執法很難跟到田間地頭。”
想方設法活著
不愿退出種子行業的企業,會想盡辦法“應對”政策。
“不行就掛靠。”粵西的梁文稱,他正在和一家花卉公司洽談合作事宜,讓花卉種苗公司代打包裝,每個包裝付給2元錢,和花卉種子互不干擾,出了問題對母公司影響也不大,仍需負擔相關責任,在合同細則上對損失金額等賠償方面列得一清二楚。像這樣的招標貼牌代打包裝的公司還不在少數,他們大多都是具備經營資質卻無心把品牌做大,出租營業資格尋短期快錢。
“聯合經營”是被大家提得最多的,也是被否定最多的,需要解決的主要有兩方面問題:財產歸屬與責任承擔。“不行的,行不通的,不好,”談到聯合,一德路的王清連連否定,她從兩方面來分析。一般來說,合作都想尋找實力相當的,現實中往往就是幾個實力均衡的企業是相互之間最大的競爭對手,聯合反而尷尬,許多不能分割的財產難以分配,物業的署名問題將首當其沖。若是強弱聯合,自然就由強勢一方牽頭,但一旦一方出現種子質量糾紛,將是火燒連環船,出資小的一方負擔不起便跑路,聯合體難以全身而退。
另一種方式是集資打造股份公司。在粵西一帶,幾個老板關系深厚,生意來往多年,是伙伴也是朋友。雖然他們的經營許可證還有3-4年,但對未來的路早就有了規劃。和聯合經營不同的是,這種方式是由幾個志同道合之士共同集資,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不用考慮地域性,最好錯開經營范圍。選擇一個有威望的人作為帶頭大哥,選擇其中一家店面作為公司總部,用以申請經營許可證,其余人各自的店面作為公司下面的代理商。各股東均有監督職能,一旦發現會讓總公司遭遇損失的,便可召開股東大會,對其進行懲罰,若屢教不改,沒收所有品種保證金,返回參股資金并除名。
已有企業開始考慮退居二線城市。李力在廣州五山路開店年頭不長,但他早年和北方和幾個有實力供種商打下良好的關系,一直以來根據李力的要求培育種子,在南方市場反應良好。李力是不輕易低頭的一類人,他對自己的品種的前途表示看好,為了要跨過這個門檻,不得不尋求最低成本方式,退居二線城市是個好選擇。
不少農民育種家對自己的育種技術都是信心滿滿,無奈資金實力不足,不能繼續打造自己的小品牌,很可能會“被招安”。特別是在粵西和江門一帶,許多小宗特色蔬菜是由當地人培育,他們會得到有資歷貼牌銷售卻剛好缺少這一作物育種能力的企業的青睞,成為私家供種商。
最后一種辦法是“不再自打包裝,轉做代理”。雖然不少企業負責人常稱,“不行就做代理”,但有業內人士分析,這應該是一些小企業不得已的選擇。靠在自己多年積攢的人脈和建設好的銷售網絡,轉為代理商,把精力主要放在打造銷售渠道和爭取縣級獨家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