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工信部發布《合成氨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標志著我國合成氨行業將實施準入管理。此舉或引導化肥市場格局發生新的變化。
從條款看,新建合成氨裝置的準入條件較高。首先是節能降耗標準大幅提高,相當于能耗下降18.18%~30.3%。除了嚴格控制準入條件外,還加快了現有落后合成氨產能的退出。對“三廢”排放不達標、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年平均噸氨能耗高于現行《合成氨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的企業,限期整改仍達不到相關規定的,將作為落后產能退出。而3年內原則上不再新建配套氮肥的合成氨裝置(按照區域規劃搬遷、綜合利用項目除外),對于控制合成氨產能增長也是威力巨大的殺手锏。
由于目前《準入條件》還沒有正式發布,所以從短時間來看,對化肥市場影響不會太大。真正實施后,則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相比之下,淘汰落后產能比控制新增產能的影響更大。
我國合成氨生產企業超過500家,中小產能企業眾多,產量占比接近70%。而它們大多因為經濟效益所限,未能及時更新裝備和采用先進技術,存在能源利用率低、污染排放超標等問題。按照準入條件,這當中有部分企業是要逐步被淘汰的。實施準入條件,對這些企業是利空。而對有優勢的大型企業則是利好,淘汰落后產能空出來的市場將為大型企業所占領,為龍頭企業提供了更好的發展舞臺,有利于行業集中度的提升與行業整合,市場也將更趨規范。
對于氮肥特別是尿素市場的影響將會更大。由于達不到能耗要求,部分落后中小氮肥企業將會被淘汰;而新增產能又受到3年內不再新建裝置限制,相當于減少了氮肥市場供給量,緩解了氮肥市場日益突出的產能過剩矛盾,氮肥市場有望得到健康穩定發展。
經過大浪淘沙,未來氮肥市場上,最終剩下的氮肥企業將大幅減少,而這些企業普遍競爭力都很強,市場越來越由那些具有原料優勢、管理水平高、生產成本低的大型氮肥企業所主導,他們將成為市場的引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