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為規范全省農藥市場秩序,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5月16日,湖南省農業廳就擬出臺《湖南省農藥黑名單管理制度》、《湖南省農藥巡查制度》舉行聽證會。來自湖南省農科院、湖南農業大學、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農藥工業協會、湖南省植保站、湖南省農業執法總隊、長沙市農業局、婁底市農業局、湖南大方農化有限公司、湖南農大海特農化有限公司等單位幾農藥經銷商、農民代表共15人參加聽證會。
湖南省農藥工業協會的代表在反復征求省內外企業的意見之后,在聽證會上指出:一是農藥作為生產資料中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從國家到地方,管理都是十分嚴格的。農藥的生產、銷售、使用除應該遵守《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國家出臺有《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生產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法規。各個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再出臺相應的法規,應與國家相一致。二是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農藥分裝登記證歸口國家農業部管理;農藥生產許可證歸口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管理;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歸口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農藥產品標準歸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管理。根據相關規定,農業口不可越權對歸口其他部門管理的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產品標準進行檢查。三是為加強農藥的監管工作,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相關部門必須監管到位。工業口加強農藥生產企業新定點的資質審核及五年一度的延續核準工作;質監口加強農藥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源頭監控”,杜絕不合格的農藥產品流入市場;工商口加強農藥產品的“流通監控”, 杜絕不合格的農藥產品流入農民手中;農業口加強農藥登記的“把關”、農藥產品標簽標注監管工作,加強農藥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生產標準及農藥合理使用規范,加強植保隊伍建設和植保技術服務,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四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歷時兩年,至今尚未頒布。省廳此時出臺農藥監管的相關制度,時機選擇不太適宜。五是為規范監督、管理、檢查、執法行為,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08年下文明確規定,產品的生產過程即源頭由質監部門負責,產品的流通過程即市場由工商部門負責。湖南省農業廳除對產品的標簽、使用可進行監管外,插手產品的生產、流通監管,就有“多頭”、“重復”監督、管理、檢查、執法之嫌。六是湖南省委書記周強同志多次強調要建設“法制湖南”,湖南省為了進一步優化經濟環境,加快經濟發展步伐,加大了不合理行政和非行政審批項目的治理整頓力度,先后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行政和非行政審批項目及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相符合的管理辦法、管理制度。此時出臺國家已有法律法規的地方管理制度,也不合時宜。七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多次強調,不斷優化投資和經濟環境,堅決取消不必要的檢查、評比。農業廳出臺《湖南省農藥巡查制度》,省、市、縣都要到企業進行巡查,既與省里要求不符,也加重了企業負擔。
來自湖南大方農化有限公司、湖南農大海特農化有限公司等業界代表及經銷商代表也在會上提出了不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