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的學者們認為,從全國產業布局和經濟發展規律來看,能源產業今后仍會是西北最重要的產業。為了讓西北獲得應得的利益,就需要改變現有的利益分配體系。具體來說,要打破央企的壟斷地位,西北自己可以大力發展能源產業。同時改革稅收政策,國家應把從西北能源產業中獲得的利益更多地留在當地。
目前,國家已注意到了西北的要求,雖然在打破央企的壟斷地位上還沒有采取措施,但是在稅收政策上已進行了調整,即實行資源稅改革。據記者調查,國家稅務總局是于2010年6月在新疆率先實行資源稅改革的,即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過去從量計征,即每噸原油資源稅30元、天然氣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調整為按產品銷售額的5%計征。
新疆油氣資源稅改革共涉及11個地州的33個縣市。“在未進行從價計征的2010年1-6月,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僅為3.71億元,而在實施從價征收的2010年7-12月,油氣資源稅收入已達21.64億元,同比增收17.72億元,同比增長452%;2010年新疆共計征收油氣資源稅收入25.37億元,同比增加17.71億元,同比增長231%。”新疆自治區地方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處長陳躍年介紹說。
據了解,新增資源稅是全部留給新疆,自治區和資源產地按照75%和25%的比例劃分,2011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達到45億元左右,同比增幅77.3%。
目前,資源稅改革已推廣到西北其他省份。像陜西是從2010年12月1日開始對石油、天然氣進行資源稅改革。2011年收取石油、天然氣資源稅40億元左中,同比翻了兩番多。
不過,對于國家通過資源稅改革實行的利益調整政策,西北不少官員、學者在欣喜的同時還希望國家能把調整的力度再加大些。如在西北的能源體系中,煤炭占的地位還要高于石油、天然氣,西北希望國家能盡快同意向煤炭從價征收資源稅;也可把資源稅的稅率再提高些,畢竟現有只有5%,而美國最高可達到18%;同時希望同意西北的地方企業能更多地都參與到能源經濟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