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通知全文: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農資打假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一)農資打假是實現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重要保障。種子、農(獸)藥、肥料、飼料、農機具等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本物質要素,假劣農資不僅造成農作物減產甚至絕收,而且挫傷農民群眾發展糧食和菜籃子產品生產的積極性。開展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保證優質放心農資供應,直接關系到農業豐收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二)農資打假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農資是農業生產的主要投入,購買使用假劣農資不但增加生產成本,降低產量,減少農民收入,甚至會影響到農村社會的穩定。要切實加強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讓農民群眾用上“放心種”、“放心藥”、“放心肥”、“放心飼料”,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農資打假是從源頭上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通過兩年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總體有很大改善,但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因素和隱患仍然很多。農藥、獸藥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直接影響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高低,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不能有絲毫松懈。
(四)農資打假是做好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基礎。我國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必須采取綜合性措施,其中獸藥和疫苗是重要的基礎。要切實加大對假劣獸藥、疫苗的打擊力度,確保質量和生產供應,有效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保障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強化整治,為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堅強保障
(五)強化生產監管,提高產品質量。各級農資生產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農資產品生產主體的資質審查,對需要審定、登記、審批的農資產品,嚴格執行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把好生產源頭關。各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農資生產企業資質監管,開展行業資質檢查,堅決取締不具備生產資質的生產窩點,依法清理已喪失相關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農資生產企業。
(六)整頓農資市場,清理經營主體。各級農資經營主管部門要全面清查轄區內農資經營主體,建立完善農資經營單位檔案,對資質條件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對無證無照經營農資的要堅決予以取締。要結合企業年檢和個體戶換照工作,依法規范農資經營者的主體資格。要規范農資物流運輸等行為,不具備農資經營資格的物流企業不得變相經營農資,加強對農資交易會、展銷會的監管。
(七)加大監管力度,強化質量監測。各地要根據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區域、重點品種,有計劃地開展各種專項行動,加大日常執法檢查的力度,保證農資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對群眾反映強烈和問題突出的區域、產品、企業進行重點監測。依法公布監測結果,對監測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對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要依法處理,及時查處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產品。
(八)加強協作配合,嚴查違法案件。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案件線索排查梳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及面廣、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劣農資案件,實行掛牌督辦、聯合查辦,一查到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線索明顯、事實清楚、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公安機關要依法及時立案,徹底查處各種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建立完善查處大案要案激勵機制,支持并獎勵查辦大案要案。繼續抓好毒鼠強防范和清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
(九)加強農資廣告監管,打擊違法廣告。各地要依法加強對涉農廣告的監管,嚴格對農藥廣告的行政審查,進一步加大對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重點查處涉及種子、農(獸)藥、肥料、飼料和農機具等農資商品的虛假違法廣告,維護農資廣告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大扶持,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
(十)培育龍頭企業,構建新型農資經營服務網絡。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扶持措施,引導和支持供銷合作社等各類農資企業加快建立發展農資現代經營服務網絡。整合上下游資源,優化網絡布局,擴大經營規模。督促和指導農資連鎖企業強化農資質量管理,健全經營服務網絡體系,廣泛開展農業技術服務,實現農資銷售與技術服務緊密結合,使經營服務網點分布更合理、覆蓋面更廣,方便農民群眾就近購買優質農資并獲得技術服務。
(十一)典型示范帶動,整體推進農資經營示范店建設。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各地開展“農資經營示范店”建設的基礎上,把農資經營示范店建設作為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序整體推進農資經營示范店培育規范工作。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督促農資經營單位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質量管理,培育一批守法經營的農資經營示范店。要加大對示范店的扶持和宣傳力度,增強示范店的影響力和示范作用。
(十二)強化誠信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要積極推進農資質量追溯體系研發和試點工作強化農資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進銷貨臺帳、優質服務承諾等制度。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加強自律。各級各部門要依據自身職責,綜合質量監督檢查、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群眾調查等信息,開展農資企業誠信評價,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健全監管“黑名單”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
(十三)加強培訓指導,提高農民維權意識和能力。要在農資購買使用高峰期組織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組織力量深入到農村基層,開展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多種活動,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普及農資法律法規,傳授識假辨假知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加強對農民購買和使用農資的服務和指導,推介發布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引導農民在購買農資時索取票證,指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資,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保障,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管責任。各地要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工作,把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向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農資打假的重要活動和重大案件。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將予以通報并限期改正,對在查辦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案件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將依法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責任。
(十五)加強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效能。各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將農資打假工作經費和農資案件查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農資打假工作順利開展。加強執法體系建設,改善執法條件和執法手段,提高執法人員的水平和素質,進一步鞏固并提高農資打假的效果。
(十六)加強部門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部門要多渠道收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信息,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地區、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進一步完善部門合作機制,嚴堵執法漏洞。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提升整體監管效能。堅決杜絕以罰代刑,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十七)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在農資打假中的導向和監督作用,積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組織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報道,既要從正面宣傳報道,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對工作出色的典型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的通報批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