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用農藥品種大幅增加,從16種增加到52種,禁用農藥品種全國最多。今天,記者從省農業廳獲悉,從本月開始,不僅銷售違禁農藥要重罰,使用違禁農藥也要重罰,罰款最高可達20萬元。這是新修訂的《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中增加的內容。
自2000年開始,海南省在全島范圍內禁止銷售、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16種高毒和劇毒農藥。但多年來,高劇毒農藥一直禁而不止。特別是今年初,部分鄉鎮使用違禁農藥,引發豇豆農殘超標事件,暴露農藥監管存在薄弱環節。
從本月1日起,海南省實施新修訂的《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根據新修訂《規定》從嚴監管農藥的精神,在海南省原來禁止銷售、使用16個農藥品種基礎上,綜合農業部相關規定,省農業廳決定,把農業部規定限制使用的農藥列入海南禁止銷售、使用的品種。
為防止違禁農藥進入海南省,有關部門將在港口、碼頭、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機場等口岸設農藥檢查站,并設立流動農藥檢查站,對進入海南的農藥進行檢查。對于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禁用農藥的,將給予重罰:沒收違禁農藥和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農藥經營單位,吊銷其農藥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的《規定》首次提出,使用違禁農藥的也要重罰。在農產品生產中,使用禁用農藥的,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海南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說,禁用農藥品種大幅增加,對海南省農業生產不會造成影響;相反,能夠進一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促進生態省建設和國際旅游島建設。
在擴大禁用農藥名單的同時,為引導農民安全用好農藥,省農業廳還針對各類病蟲害的防治,制定推薦使用農藥名錄,共有150多種農藥,全部是高效低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