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年底還有不足4個月時間了,國務院制定的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確實是一個難以完成的任務。對于目標的考核,國務院這次可要動真格的了。按照國發〔2010〕12號通知精神,到年底,要對各地的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算總賬,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企業集團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都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根據情節給以相應處分;監察部更是起草了《“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考核問責實施意見》,對于最后沒有完成目標的省、市、自治區,行政領導將被追究責任。
目標難以實現的地區的行政領導確實被觸動了,這些地區已將工作重心從保增長轉向采取空前嚴厲的手段限制產能、節能降耗。自7月底開始,浙江、江蘇、河北、山西等省此起彼伏地掀起了節能減排大沖刺,對“兩高”行業乃至所有企業開始大范圍限電甚至斷電。各種節能減排措施紛紛出臺。有正確的,有不正確的,有的甚至是荒誕的奇招和“妙招”,如河北省安平縣的“全民停電”。
細細分析一些地方節能減排的不降反升,固然有諸如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自然災害頻發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也有各地為了片面追求GDP、盲目投資上項目,造成許多高耗能產業產能過剩所造成的。長期的“頑癥”,怎能指望幾個月就能徹底解決。面臨完成節能減排的壓力,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也不是明智之舉。化肥產業確實是一種高耗能產業,但并非所有高耗能產業都是落后產能,況且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的化肥產業所需要的能源消耗還是應該得到保證的。客觀地說,“十一五”期間在資源地建設的一批化肥生產裝置,基本上不但具有經濟規模,而且技術相對比較先進。不分青紅皂白一律限期關停和當初盲目投資建設同樣是不可取的,也是違背國務院制定節能減排目標的初衷。不管落后與先進,讓所有肥企“生死與共”,也嚴重干擾了化肥產業結構調整。
化肥產能不合理的下降直接的結果便是供給的減少和價格上揚,勢必影響秋季化肥市場和本年度的化肥商業淡季儲備工作,進而直接影響今冬明春的化肥生產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