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農藥被替代是大勢所趨
國家開始高毒農藥替代項目的研究,是受國內和國際兩方面因素的影響。在國內由于使用五種高毒農藥引發很多問題,特別是施藥人員中毒與農產品殘留超標,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淘汰高毒農藥的呼聲不絕于耳。而從國際環境來看,逐步替代高毒農藥也是我國參與農藥國際貿易的必然選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1998年9月10日在荷蘭的鹿特丹制訂了《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中國簽署加入,并約定于2004年2月24日生效。該公約中將甲胺磷、甲基對硫磷(甲基1605)、對硫磷(1605)、久效磷、磷胺列入名單。因此,如果我國農產品中含有這些農藥的殘留,勢必嚴重影響出口和農產品的聲譽,停止高度農藥使用勢在必行。
迎難而上
開展高毒農藥替代工作
高毒農藥被禁用,需要可替代產品成為當務之急,但高度農藥長期使用也使得替代工作面臨許多困難。首先,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使用總量大,最高使用量占到全部農藥的25%,達十幾萬噸。其次,由于高度農藥具有廣譜性,對農業生產上大多數主要的害蟲均有效,可以廣泛應用于水稻、棉花、小麥、果樹、蔬菜等作物上,而且其使用成本較低、殺蟲速度較快,農民容易觀察到短期的使用效果。我國過去長期使用高毒農藥,使得農民對這些產品的性能熟悉,使用方法也容易掌握,要改變農民長期的施用習慣并非易事。
正是因為開展高毒農藥替代工作面臨種種難題,為了讓農民用得放心、舒心,讓我國農藥產業真正進入綠色環保的可持續發展階段,尋找合適的替代產品迫在眉睫,高毒農藥替代試驗示范推廣工作也顯得尤為重要。從替代藥劑產品選擇的要求上看,首先要尋找到效果不低于被替代的藥劑,使用成本不應比被替代藥劑高太多,風險性以及對人畜毒性都要低的產品,同時還要考慮到產品對環境的影響小,主要是指對天敵的風險和對水生生物的風險。此外還要考慮產品的抗藥性風險,對害蟲的抗藥性發展速度要有相應的評估,以及替代產品技術的成熟度、推廣難度等一系列因素。
高毒農藥替代項目研究方法和成果
通過在全國各地廣泛開展試驗示范,高毒農藥替代試驗示范項目對替代甲胺磷等5種有機磷高毒農藥的藥劑品種,進行了包括室內生物測定篩選、田間配套技術試驗研究、大田藥效示范、天敵風險評估、水生生物風險評估和抗藥性風險評估等6個方面的綜合評價。項目主要是針對水稻、小麥、棉花、玉米、蔬菜、柑橘、蘋果、桃、大豆、茶葉等九大作物,在生長過程中容易爆發的30多種病蟲害進行防治研究。
經過4年多的試驗總結,目前已經形成了一套作物病蟲害防治的高毒農藥替代方案,并且該項目仍在持續開展,后續還將不斷補充完善。隨著農藥產業機構的調整,我們國家的農藥品種將逐步趨向高效低毒、環保綠色的產業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