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綠色食品”與“無公害食品”的日益走俏,國家相關部門也同時加強了水果、蔬菜等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檢測,同時嚴格規范了各類農藥的使用范圍,并主張科學合理地使用農藥。但有的農藥生產企業與經銷部門為了自身的利益,誤導農民擴大高毒農藥的使用范圍與用量。
一是在說明書上誤導。農民在選購農藥時多以說明書上的數據作為主要參考,一些農藥企業就在說明書上做手腳,擴大農藥使用范圍。比如氧化樂果屬于高毒農藥,應禁止在蔬菜、茶葉、果樹和中草藥上使用,但是不少生產氧化樂果的農藥企業卻回避這一問題,只寫明此農藥能夠防治何種害蟲及如何配制,這樣就會誤導農民在使用中不用考慮甚至擴大使用范圍。
二是廣告誤導。一些廠商在做廣告時,任意夸大農藥的性能與功效,誤導農民購買使用。比如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本來只適用于部分農作物,廣告中卻說可以調節土壤。而據農業專家說,一畝地的活土層至少也有1000噸重,噴灑區區幾十毫升農藥就可調節活土層,豈不是故意夸大效果。
三是口頭誤導。農民在購買農藥時一般都會主動向商家征求意見,防治什么病害、蟲害施用何種農藥效果好?用量是多少?但有的商家卻利用農民對他們的信任加以誤導,讓農民按照他們的意志去購買農藥。比如誘導農民購買快要過期甚至已經過期的農藥,向農民推薦價格貴的農藥,夸大效果,鼓動農民多買農藥等等。
農藥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需要科學地購買、管理與使用。因此,希望農藥生產企業與經銷部門對廣大農民多些實事求是的宣傳,少些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