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是重要的農用投入品,關系到糧食安全與食品安全,每年國家都要下大力氣整頓春耕市場,以保證農民朋友買到放心農藥。
2月17日,農業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監總局、全國供銷總社等九部委在北京召開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今年我國農資打假工作要點及活動實施方案。3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派出聯合調查組對江蘇、山東、河北等省內被舉報非法生產農藥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從2004年國家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以來,已經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近30億元,有效保護了農民朋友的利益。
就在國家各級部門著力實施打假護農的時候,一件有關假冒農藥藥害賠償處理的事件值得讓人深思。2008年6月份廣西桂林市某縣農民由于使用存在問題的稻縱卷葉螟殺蟲劑造成約3700畝水稻不同程度減產,而后經縣政府部門出面進行協調,2008年7月16日農資經銷商代表農戶與農藥生產商簽訂賠償協議,但賠償協議簽訂后,直到今年3月底,農資經銷商和受害農戶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賠償。農資經銷商后來發現,這家農藥批發企業并非是農藥生產者,而是通過冒用江蘇另外一家正規企業的標簽,然后冠其廠名銷售假冒產品。由于該經銷商沒有仔細核對企業生產廠名稱造成藥品大面積流入市場,直至造成現在的復雜局面。
這也許就是假冒農藥進入市場全過程的一個縮影,但卻反映出終端監管的重要性。任何農藥品種都要經過加工、質檢、批發、零售,最終到農戶使用,而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往往是最薄弱的環節,是假冒農藥的突破口,價格便宜、包裝華麗、名稱模糊、名稱類似的問題農藥往往最容易讓消費者失去警惕,讓假冒農藥猖狂地流入市場。因此,終端批零打假是農資打假的關鍵,也是控制假冒偽劣農藥進入市場的環節。終端打假不僅要求國家職能部門參與,更要正規企業、農資經銷商參與,并且終端打假要熟知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資經銷商要通過正規渠道科學購買農藥,做到要三證、留樣品、存單據。要向生產商、批發商索取三證即: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農藥標準和農藥登記證。要嚴格對每個批次的農藥進行留樣,以備農藥質量檢查。最后,將購銷的蓋有其單位公章的票據保存好。
第二,做好農藥銷售一定要有記錄,以備追本溯源。農藥銷售到哪里、藥物名稱、用于什么作物都需要詳細記錄。通過這些數據,能夠盡快地了解受害作物面積,核算受害損失,保證農民利益及時得到保護。
第三,發現假冒農藥,及時向農業、工商、質檢部門舉報。如果發生藥害,首先要與農業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聯系,及時到現場取證,然后到法定部門進行司法鑒定或藥害鑒定。
第四,向農藥生產或批發企業提出法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各方權益。
無論是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還是農資經銷商,都要在終端做好努力,將農藥購買、使用、維權知識宣傳給我們的農民朋友,不給假冒農藥進入市場的可能,從終端扼住假冒農藥的喉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