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生產資料系統的改制,以及企業過期農藥的歷年累積,加之我國尚未建立廢棄農藥管理辦法,目前部分地區現存的廢棄農藥數量驚人,嚴重存在著疏于管理和環境污染的問題。盡管廢棄農藥置于被遺忘的角落,沒有任何價值,但從近年各地屢屢發生的廢棄農藥污染環境事故看,卻如同隱藏在各地的“定時炸彈”,對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處置起來也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曾說過,人們基本上總是離不開安全和繁榮這兩項基本愿望。科學、妥善處理好廢棄農藥,看起來是小事,卻是關乎民生之根本的大課題。溫家寶總理早在去年就曾對地方反映廢棄農藥危害嚴重的問題做過重要批示,但一些地區落實起來依然行動緩慢,關鍵還是一個認識不夠的問題,“群眾利益無小事”、 “環保安全是天大的事”考量著我們各級主管部門和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和良知。廢棄農藥過去確實是被我們忽視的問題,要真正處置好也還需要明確管理主體、多部門聯手推動、全面普查、處置流程的規范、經費的支持和長效機制的建立等等。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生態友好環境不光是要我們寫在宣言中,也不光是標注在花園式城市的景觀上,而是要我們真正把這些百姓身邊的事、被忽視被遺忘的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