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的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國內化肥行業未能幸免。“國六條”日前出爐,標志著化肥價格改革將進入實質階段。但眾所周知,化肥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步伐,是國內所有產品價格改革中速度最慢的,足見國家對此項改革態度之審慎。這主要是因為要協調國家、企業、農民三方之間的利益關系。
協調好三方利益,首先要協調好國家與農民之間的關系,從而有利于農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由于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到位與否,在農民身上最能得到體現,并且將直接影響到農民對化肥等農資產品的支出以及化肥產品的結構調整,因此,要尋求最有效的措施,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其次是要協調好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平穩推進化肥市場化改革進程。化肥價格市場化不是一項簡單的工程,涉及面廣,包括化肥企業和上游煤、電、天然氣等能源企業。因此,要慎重協調好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做到松緊結合,既要從產業政策上加以適度調控,又不能挫傷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再其次是協調好生產經銷企業與農民之間的關系,以有效規范市場,強化管理,為化肥價格市場化打好基礎。由于多年形成的化肥營銷體系及制度,農民購買化肥要經過零售商、多級代理商或批發商等眾多環節,市場價格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不透明,并且容易出現炒作現象。如前些年我在農村就目睹過農民拿錢買不到貨,托著熟人去廠里買化肥,廠家還不給的現象。這種廠家與農民之間關系的不協調,既損害了農民利益,又給化肥企業造成多種不利影響。
協調好三方利益關系,是有效推進化肥價格市場化的前提。因此我建議:政府應做好市場各項監管工作,保證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保證從生產到終端消費各環節的銜接;企業應加強自律,避免市場化后出現惡性競爭,導致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確保農民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