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貿函[2008]141號
【發布時間】2008-12-26
為保護資源和環境,加強磷礦石出口管理,規范出口經營秩序,推動相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根據商務部2008年第92號公告要求,經過相關審核程序,現發布2009年磷礦石符合出口配額申領條件企業名單的公告和下達第一批磷礦石出口配額的通知。如需咨詢有關事宜,可與以下單位聯系。
聯系單位:外貿司 工業品出口處
電話:010-65197787 傳真:010-65197434
郵箱:wm_gongyepin@mofcom.gov.cn
附件1、商務部關于下達2009年第一批磷礦石一般貿易出口配額的通知
2、2009年磷礦石一般貿易出口配額計算公式
商務部 對外貿易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