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商部門近期對21個重點企業銷售的化肥、農藥進行了抽查,結果顯示:廣東省化肥、農藥的合格率與去年相比均有下降,其中有機肥料合格率不到六成,農藥合格率不足六成,有的農藥里面完全無藥性。為此,廣東農民每年為劣質化肥多掏了2.4億元。
但比較最近讓人們聞之色變的三聚氰胺,劣質農藥、假化肥之害似乎并沒有引起人們多少關注。但筆者認為,劣質農藥、假化肥之害其實一點都不亞于三聚氰胺。
首先,劣質農藥、假化肥之害,在于對廣大農民利益的釜底抽薪。農藥、化肥的作用無非是保產、增產,但一旦遇到劣質、假冒產品,其結果肯定是大幅減產甚至絕產,這樣的事例比比皆是。“民以食為天”,對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而言,大幅減產或絕產,就意味著他們全年的衣食無著落。可以說,此害猛于三鹿奶粉。
其次,劣質農藥、假化肥之害,在于其屢禁不絕,屢打不死。筆者注意到,早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全國各地就陸續出現了假種子、劣質農藥和假化肥等坑農物資,20余年,它們總是屢禁不絕,間或還如星星之火,呈燎原之勢。對此坑農之舉,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多次出臺法律、政策嚴加打擊,罰款、吊銷執照、刑事處罰,幾乎全都用過了。可到今天,農藥的合格率依然不到60%,讓人真有些泄氣。
再次,劣質農藥、假化肥之害,在于對農村社會穩定機制的破壞。目前,偽劣產品在城市生存的空間相對狹小,但在農村市場,劣質農藥、假化肥等總能大行其道。更嚴重的還在于,這些假農資的危害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范圍,波及幾百乃至上千人算是正常。顯然,這很容易積累下不穩定的因素。
由此,對劣質農藥、假化肥等,監管部門也該動動真格的了,一如全國圍剿三聚氰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