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宣布從10月1日起,磷礦石資源稅調整為每噸15元。對于磷礦資源稅上調的幅度,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目前磷肥和磷化工下游產品需求不旺,產品提價能力不足的前提下,磷礦石資源稅上調對磷化工產業的影響偏負面,但影響程度較小。
在此次資源稅價格調整前,中國并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對磷礦石普遍征收資源稅,僅湖北、云南等省征收了約3元/噸的地方性資源稅。而此次將磷礦石的資源稅價格從3元/噸提升到15元/噸,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磷礦開采企業的生產成本。
記者近日采訪了幾家磷肥生產企業。云南云天化國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部長任亞杰表示:磷礦石資源稅調整會使二銨成本每噸增加20~30元。但這項政策體現了資源的價值,是個好事。作為資源,國家征稅是應該的,可以促進原料企業升級采選技術,提高合格商品磷的收率。湖北新洋豐集團公司副董事長楊才斌則表示對化肥行業的影響不大。不過現在國內磷復肥企業正值艱難時期,此時出臺這項政策不太符合形勢,原料開采企業都把成本轉嫁給化肥生產企業,讓企業處境雪上加霜。江蘇華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部長李昊峰認為:資源稅是地方稅務系統征收的一個稅種,1994年《資源稅暫行條例》頒布,每個省執行的標準也不一樣。原來約3元/噸,有的省不收,對企業影響不大。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磷礦石資源稅此次調整前稅額標準為3元/噸,此次調整將減少公司2009年營業利潤約1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