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7月30日發布通知,從2008年8月1日起,取消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其中包括30余種農藥產品。本次取消部分農藥產品的出口退稅,具有兩個行業面和政策面背景:1、國際農藥產業向中國轉移;2、國內出于環保、食品安全和國際貿易政策考慮提高農藥產品出口門檻。
國際農藥產業向中國轉移
中國農藥企業由于在原料配套、資源(能源、水)、勞動力成本、技術水平和生產設備等方面具有綜合優勢,在農藥原藥生產上具有很強的全球競爭力。經過多年發展,中國目前已是全球最大的農藥生產國和出口國。發達國家農藥企業受環保和生產成本等因素影響,近年來農藥的生產一直在向外轉移,而中國則是最主要的產能轉移承接者。
作為國際農藥產業轉移的直接反映,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的農藥出口額逐年增長。特別是2001年中國加入WTO之后,農藥出口額加速增長。與之相伴,中國農藥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也從1996年的2.3%提高到2007年的8.5%以上。
農藥出口門檻日益抬高
由于農藥產品與人畜健康、環境安全關系密切,容易引起貿易摩擦,我國政府近年來一直致力于提高農藥產品的出口門檻。從2005年底至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先后4次調低部分農藥產品的出口退稅率,而調整的基準即是各類農藥產品的毒性和環境影響程度。例如,2月26日,環?偩謱ν夤剂耍玻埃埃改甑谝慌案呶廴尽⒏攮h境風險”產品名錄,建議取消其出口退稅,其中所包括的24種農藥產品即與本次取消出口退稅的農藥品種有高度的重疊性。
除了出口退稅調整政策外,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每年發布《加工貿易禁止類產品目錄》,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商品的單純加工貿易出口,從2007年開始,絕大多數農藥產品均已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產品。
受以上出口政策調整等行業政策影響,2006年,中國農藥出口額和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出現了多年來的首次下降。但在國際產業轉移的大潮下,隨著農藥企業根據政策導向逐步進行產品結構調整,以及草甘膦等農藥產品國際市場需求快速增長,2007年農藥出口重回高速增長的軌道。
退稅新政促進行業整合
本次取消部分農藥產品的出口退稅與2007年7月1日的調整相比,涉及的農藥品種相對較少,但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1、增加生產相關產品企業的成本,加劇相關產品的市場競爭程度,最終淘汰實力較弱、環保措施不全的小型企業,從而增大優勢企業的市場空間;2、取消出口退稅客觀上起到了逼迫企業減少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研發高附加值產品、加快結構調整、尋找新利潤點的積極作用。
本次取消出口退稅所涉及的農藥品種中,乙酰甲胺磷、克百威、滅多威等均是常用殺蟲劑,也是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退出市場后的替代品種。高毒高污染農藥的退出市場是個不斷演進的過程,當毒性和污染最大的一批農藥退出市場后,毒性和污染程度次之的一批農藥就會繼續成為削減的對象,只有走在技術和環保趨勢前頭、不斷開發生產低毒低污染產品的農藥企業才會是長期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