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記者從省物價檢查所獲悉,從即日起到4月底,對我省境內所有化肥生產、經銷企業和個人等經營者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化肥生產、批發(港口交貨)和零售各環節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情況。特別是我省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出臺的《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關于公布省級提價申報商品種類和企業目錄及監管內容的通知》(瓊發改價格〔2008〕71號)對化肥價格的干預措施的落實情況。
此次檢查重點是:是否執行規定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是否執行規定的限價辦法、進銷差價、批零差價、或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是否按規定履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程序;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是否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