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不久省物價局要求大米加工行業、面粉加工行業、食用植物油行業作為首批提價申報后,該局昨日又公布第二批行業——化肥生產行業,申報對象為省內所有化肥生產企業,申報品種是復合肥等沒有列入國家和湖北省(含授權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價格品種)價格管理目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肥種。
據介紹,這與國家發改委日前發文要求穩定化肥價格密切相關。在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有關生產企業提高列入提價申報范圍的產品出廠價格,應當按照規定在提價前10個工作日內將提價申請書面報告送達所在市(州)物價局。
【發表評論】 【打印本文】 【關閉本頁】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