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中國第一部煤炭產業政策有望正式出臺。
“這是首個專門針對煤炭行業發展的產業政策,主要是對煤炭行業中長期發展進行規劃和指導。”一位權威人士透露,由國家發改委編制的煤炭產業發展政策早已于國慶節前上報到國務院,本周將正式發布。
據透露,即將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是對2005年6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細化。
上述權威人士表示,相比其他法律和規范性文件,此次在提高煤炭行業準入門檻、規范煤炭資源開采秩序上都作出了更為明確細致的規定。
在產業布局上,政策明確規定,將穩定東部地區煤炭生產規模,加強中部煤炭資源富集地區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加快西部地區煤炭資源勘查和適度開發。建設神東、晉北、晉中、晉東等13個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續、穩定供給能力。
同時,按照資源稟賦、運輸、水資源等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確定區域煤炭開發規模和開發強度,在大型整裝煤田和資源富集地區優先建設大型和特大型現代化煤礦。
在產業準入上,上述權威人士表示:“此次產業政策無疑提高了煤炭行業的準入門檻。”
按照規定,開辦煤礦或者從事煤炭和煤層氣資源勘查,從事煤礦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安全評價等,都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針對各個地區的煤炭資源稟賦條件不一,在準入問題上此次沒有實行“一刀切”。在規定各地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上,政策規定,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區不低于120萬噸/年;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等省市不低于15萬噸/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等省區不低于9萬噸/年;其他地區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
由于當前小煤礦數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和環境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政策重申一個原則,在“十一五”期間一律停止核準(審批)30萬噸/年以下的新建煤礦項目。
此次的產業政策在企業組織方面也明確提出,鼓勵以現有大型煤炭企業為核心,打破地域、行業和所有制界限,發展大型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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