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肥料市場秩序進一步打擊制假劣肥料的違法行為,遏制坑農害農的行為發生,保障春耕工作的順利進行, 2007年省局布置二次對復混肥產品的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沈陽、大連、撫順、錦州、營口、鐵嶺、葫蘆島等7個城市的32批次復混肥產品,產品抽樣查合格率為78.1%,不合格的主要項是總養分、氮、水分三項指標。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小型企業產品質量不高
2007年第一次抽查復混肥的合格率的88.5%,其中小型企業抽查合格率為87.7%,而本次抽查的32批次復混肥產品均為小型企業生產,抽查合格率與第一次的小型企業抽查合格率比有所下降,小型企業質量問題仍然突出。
2、總養分含量低于標準要求
總養分是指復混肥中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氯化鉀含量之和。在7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2家企業3批次產品總養分不合格,占不合格總批次的 42.9%。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間的互相壓價和不正當競爭。目前復混肥市場競爭較為激烈,尿素、磷酸一銨、氯化鉀等原材料價格持續攀升,一些企業受利益驅使,不惜偷工減料,降低原料的加入量,致使養分實測值低于包裝標明值。
3、單一養分不符合標明值
在本次抽查中單一養分不合格,主要是指氮含量不符合標明值,共有3家企業3批次產品氮含量不合格,占不合格總批次的42.9%。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其執行工藝管理制度不到位,關鍵質量控制點缺少嚴格管理,質量控制不到位,檢驗人員檢驗錯誤或未做檢驗,導致個別指標不合格。
4、水分含量超標
水分過高造成產品結塊嚴重,影響肥料的均勻使用,給農民施肥造成不便。本次抽查有3批次產品水分超標,占不合格總批次的42.9%。水分指標不合格占歷年抽查不合格產品總數的一半左右。除儲存不當的原因外,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配方計算粗放,養分配比不當,烘干處理技術不過關等。還有的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減少肥料干燥時間,致使水分含量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