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公布了2008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關稅配額申請日期為200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2008年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化肥品種依然為尿素、磷酸二銨和復合肥,配額總量分別為:尿素330萬噸,磷酸二銨690萬噸,復合肥345萬噸。關稅配額內稅率為1%,關稅配額外稅率為50%。
2008年的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有兩大顯著特征,一是配額內稅率下調至1%,而此前6年的該類稅率一直為4%;二是分配給非國營企業的配額比率略有下降。2007年,非國營企業的尿素、磷酸二銨和復合肥配額依次為33萬噸、241萬噸和121萬噸。在配額總量與去年相同的情況下,2008年非國營企業分得的磷酸二銨和復合肥配額分別比2007年減少59萬噸和48萬噸,但分得的尿素配額與2007年持平。
部分人士認為,2008年度關稅配額對國營企業與非國營企業的分配,與《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相抵觸。根據該暫行辦法,分配給非國營企業的磷酸二銨、復合肥配額比率應逐年提高5%,最終達到49%。
我國自2002年開始施行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配額總量經過了由增長到平穩的發展歷程。2002年至2006年,我國化肥進口關稅配額不斷增加,尿素配額從130萬噸增長到330萬噸,磷酸二銨從567萬噸增長到690萬噸,復合肥由283.5萬噸增長到345萬噸。
專家提醒進口企業,即使未能申請到2008年度的關稅配額,也可以申請其它類型的進口關稅減免。如,對原產于與我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配額外化肥,可以申請配額外優惠稅率。
各企業申請2008年度的關稅配額,須向當地商務部授權的重要工業品進口管理機構遞交申請材料,而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商務部申請。由于各地與各級管理機構上報商務部的截止日期不同,企業需盡早申請,以防錯過申請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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