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農產品質量更加安全,天津市農藥監管部門嚴格監管高毒農藥的使用。為從根本上杜絕高毒農藥,市農藥檢定所提醒,即日起本市農民可用殘留高毒農藥換綠色農藥。按照《天津市農藥管理條例》規定,今年再生產、銷售、使用國家禁用的5種高毒農藥將被罰款3萬元。
今年,本市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努力實現全面禁止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
與此同時,本市600多萬畝農田將全面推廣綠色農藥,全市12個涉農區縣將逐步建立300家綠色農資連鎖店,全面封殺高毒農藥進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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