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使用了假農藥,沂水縣東院村39戶農民的101.6畝花生受到損害。在沂水縣工商局執法人員的幫助下,6月22日上午,東院村39戶假農藥受害戶領到了39000元賠償款。
據了解,2007年5月22日,東院村39戶農民委托代表向該局投訴,稱由于使用了本村李某銷售的'50%多菌靈粉劑'農藥,造成101.6畝花生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接投訴后,該局與縣農業局技術專家到部分受害戶農田實地勘驗,認定農田受害的'罪魁'正是假農藥。
根據調查情況,沂水縣工商局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達成由農藥銷售商按每畝383.85元的標準向受害農戶支付賠償款39000元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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