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貿易成為經濟結構升級中新的動力,中國長久以來對加工貿易的簡單推崇將漸成往事。技術落后和易引起摩擦的加工商品尤其受限。我國對加工貿易商品加以限制的禁止目錄也將開始動態調整,每年初公布。
這是商務部產業司司長王琴華昨天對剛剛出臺的《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加以解讀時透露的。她表示,今后商務部將按國家宏觀調控、產業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要求,會同有關部門一起建立產業和產品準入目錄的動態調整制度。并擬在每年年初根據進出口稅則目錄調整情況、國民經濟發展需要來發布新的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
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是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相關商品,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方式。
一直以來,加工貿易是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的“重頭”,由于中國資源和勞動力價值的相對競爭優勢,外資企業爭相在華投資,加工產品出口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其產生的。也因為我國加工出口產品在國外的熱銷,貿易摩擦事件不斷,我們已經連續11年成為WTO公布的在受貿易摩擦最多的國家。近來,我們已意識技術落后的產品加工并出口,對于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推動作用不大,有些產品還對環境資源造成一定壓力。因此,限制加工技術水平較低、生產工藝水平落后、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加工貿易就是禁止目錄針對的目標。
據了解,此次新加入《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里的商品,主要是在2006年已取消出口退稅、但還沒被列入禁止類的商品,還有國際公約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如部分石材、柴油和蠟油等油品、化肥、鉛酸蓄電池、生毛皮類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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