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農業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加強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禁用農藥的管理。
根據國家農業部、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632號公告,從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
據市農業局執法大隊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還有部分經營戶通過非法渠道購買這5種禁用農藥,有的甚至庫存量較大。通知要求,各區縣(市)農業局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轄區范圍內這5種農藥庫存數量、品種的申報、核查上報及封存處理工作。經銷商的申報必須真實準確,不能遺漏。
從4月1日開始,各區縣(市)農業局將逐個對企業、車間、門店進行檢查;對于未申報私自經營5種高毒農藥的,一經發現依法處理;對于今年1月1日以后還繼續生產的這5類農藥,發現后依法處理;對生產經營含有這5種高毒農藥復配制劑的要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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