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農資價格仍在高位運行,監控任務依然很重。目前在農資特別是化肥出廠價的制度上,5%的成本利潤率和10%的上浮幅度讓企業有很大的活動空間,限價有些流于形式;在零售市場價格監管上,隨著化肥經營市場的放開,市場流通進一步搞活,各類經營主體參與競爭,使得差率控制有些力不從心。同時,國有農資公司卻受資金緊缺的影響,存儲有限,難以有效抑制價格上揚。
二是農資市場良莠不齊,真偽難辨。據重慶質監部門抽查,化肥、農藥、種子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合格率仍然偏低,化肥抽查合格率只有八成左右。山西省在抽查的30個批次的化肥品種中,合格品只有23個批次,合格率雖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6個百分點,但不合格品的比例仍然較高。
三是農貸資金有限,影響主渠道作用的充分發揮。化肥屬于常年生產而季節性使用的商品,由于國家對化肥銷售環節實行限價政策,多數經銷商采取淡季儲備,旺季銷售的辦法,但苦于儲備資金不足,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各地農資公司的足量儲備。據山西省供銷社農資經營部門調查,2006年3月化肥儲備總量24萬噸,比上年同期的26萬噸下降了7.8%。儲備下降的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經營資金短缺;二是貨源調運困難。
四是個體經商人員占領市場的勢頭強勁,市場監管的難度進一步加大。據山西省渾源縣調查隊調查,縣農資公司今年銷量只占到去年的三分之一,比私人公司銷量還小。從山西、重慶看,個體私營企業參與農資經營,在一定程度上為農業生產提供了便利,但同時也為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更好的趨利避害提出了新課題。
五是農民維權意識淡薄,并缺乏相應的農資識別知識。如山西省呂梁市調查的4個種糧大戶,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沒有一戶簽訂了購買合同,大部分農民購買農資沒有索要發票,肥料袋、農藥瓶用完就扔掉,等到發現農藥、肥料可能有假時,也找不到證據。另外,絕大多數農民缺乏農資質量的識別知識。呂梁市所調查的3個村的調查戶80%都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加上大部分農民資金少,購買農資時貪便宜,不看廠牌、廠址、商品標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