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業部新聞辦公室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48號)和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座談會精神,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經國務院領導同意,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聯席會議決定,今年11月份由農業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組成聯合檢查組,分別對山東、河南、湖南、福建等4省進行重點抽查。
抽查的重點內容:包括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退耕還林補助等各種惠農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及征用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款的落實情況;農村義務教育、農業用水用電、農民建房、土地、計劃生育、殯葬、身份證辦理、生豬屠宰等方面亂收費的治理情況;縣鄉或通村公路、水利電力、校舍修建和報刊征訂等領域向農民強行集資、攤派的治理情況;村級組織亂收費的整治情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的實施情況;減輕農民負擔黨政領導一把手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減負工作機構、減輕農民負擔“公示制”、“限額制”、“一費制”、“責任追究制”和農民負擔檢查、監督卡、監測、來信來訪等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等。
檢查組將在省有關部門的協助下,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直接深入到鄉村和中小學校,實地了解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要責令地方和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和查處。凡違反規定出臺的收費項目要堅決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要堅決降低,違反規定加重農民負擔的文件要堅決廢止,不該收或多收的錢物要如數退還給農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補助、補償款要如數兌現給農民或村集體。對情節嚴重的,要建議地方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