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家發改委宣布,自2016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開化肥用氣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鼓勵化肥用氣進入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平臺,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實現價格公開透明。此次化肥用氣價格全面放開,意味著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氣外,占消費總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主要由企業自主協商決定,我國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邁出關鍵一步。
自2013年以來,我國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LNG),以及除化肥企業用氣外的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均已放開。在推進價格改革過程中,考慮到化肥市場低迷等因素,有關部門對化肥企業給予一定過渡期,化肥用氣價格2013年、2014年少提或不提,2015年也未隨其他直供用戶價格放開。
中國石油大學劉毅軍教授表示,化肥是我國利用天然氣的重要領域,又與農業生產緊密相連。因此,國家對化肥用氣一直給予特殊政策,這對于推進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會有一定的牽制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國內天然氣市場供求形勢寬松,可替代能源價格低位運行,市場競爭激烈,各方面市場化意識逐步增強,為放開化肥用氣價格提供了有利條件。國家決定抓住這一時機,全面放開化肥用氣價格。
“此次國家全面放開化肥用氣價格,完成了現行機制下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研究員景春梅說,從消費量占比看,化肥用氣只占我國天然氣消費量的5%左右。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思路,化肥用氣價格放開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能放開的就全部放開了”。
記者了解到,化肥用氣價格全方面放開以后,我國除陸上管道氣供城市燃氣門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所有用戶用氣價格均已實現市場化。從氣量上看,化肥用氣價格放開后,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氣外,占消費總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主要由企業自主協商決定。其中,50%以上的天然氣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約30%的天然氣由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
“化肥用氣價格市場化,將進一步提高供需雙方市場化意識,激發市場活力,有利于通過市場化手段推進化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景春梅說。
不過,外界也在擔心,此次化肥用氣價格放開以后,是否會導致化肥用氣價格出現明顯變化,進而對化肥市場產生大的影響?
“從大的供求關系來看,國內天然氣價格不太可能出現大幅度上漲。從化肥生產看,我國化肥產業總體上也面臨著產能過剩的局面。在冬季用氣高峰時段,化肥企業可以選擇停產檢修,等到用氣淡季,再滿負荷生產。”劉毅軍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國際國內天然氣市場供應形式寬松、競爭激烈,且化肥用氣與其他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不大,化肥用氣價格不存在大幅上漲的基礎。同時,國家要求供氣企業在執行過程中加強與化肥企業溝通,妥善協商確定具體價格,對用氣量大和承擔調峰責任的化肥企業,給予適當價格折讓,而多數化肥企業承擔了調峰責任,可以享受可中斷氣價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