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農藥管理聯系人制度是建立在市、區農藥管理單位與農藥生產企業、大型經營批發單位相關責任人間定立的責任制度。目的是建立暢通農藥監管與管理相對人的有效溝通渠道,及時宣傳貫徹農藥管理法律法規,明確落實屬地責任。北京市農藥檢定所在2015年組織實施了農藥管理聯系人制度以來,全市農藥監管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完成全年農藥監管工作目標奠定了良好基礎。
為深入貫徹落實“2016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對管理相對人的監管和服務,北京市農藥檢定所決定2016年繼續在全市施行農藥監管聯系人制度。近日,市藥檢所通過下發文件、召開座談會、走訪企業、督查督辦等方式,再次與14個區縣農藥管理部門、35個農藥生產企業、大型經營批發單位建立了聯系,及時宣傳告知了近期農藥管理法律法規和《農藥管理條例》修訂進展,通報了2015年農藥監督管理情況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第三批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做出了依法行政、服務企業的承諾,提出了2016年農藥管理工作新要求。相關農藥生產企業、批發經營單位負責人再次承諾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杜絕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等高毒農藥和假冒偽劣農藥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