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大力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目前,一些農藥企業已經認識到,隨著土地流轉、家庭農場和服務組織的快速推進,不但會改變未來農藥的銷售模式,還將加速農藥行業之間的整合。就目前實際情況而言,農藥生產企業與種植大戶對接的比例占不到1%,絕大多數農藥企業的銷售基本上還是沿用原來的模式。
對于其中的原因,首先是企業對潛在風險的擔憂,包括種植大戶賒賬風險和藥害風險。在傳統農藥銷售模式中,與農民對接的是基層經銷商,大家都是熟人,這樣就降低了賒賬的風險,但如果企業直接對種植大戶賒賬,回款的風險就會增大。另外,農藥施用過程中一旦出現藥害,大戶的風險要高于散戶。其次,在與種植大戶對接方面,農藥企業缺少相應的技術服務性團隊。
隨著土地流轉的加速,種植大戶的不斷出現,將會催生社會性專業組織,如打藥、施肥、耕種收獲、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專業組織,這些專業組織將對農藥市場產生影響。農藥市場的銷售模式也會隨之改變,可能出現“廠家+種植戶”或“廠家+專業組織+種植戶”的新模式。最后,農藥行業的結果就是渠道數量大幅度減少,生產廠家大幅度減少,大面積的行業整合會出現。
農藥企業如何與種植大戶對接呢?農藥企業既需要建立專業團隊,也需要轉變銷售模式,即由銷售型變為服務型。可以把現有渠道當做一個分銷平臺,劃分產品銷售區域,給一定的費用,簽訂三方合同,既“借船出海”,又分擔風險。另外,產品要適合大戶的需求,如采用大包裝等,同時也可重點推廣品牌農藥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