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國家于今年1月起在湖北省試點,按10%稅率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同時,對磷礦石征收的價格調節基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項目予以取消。
“在當前嚴峻的市場形勢下,應更加完善各項政策,包括磷礦石資源稅政策,以減輕磷化工企業的負擔,進一步細化三層礦不同含量磷礦石的市場基準價,使之更加合理。同時對選礦項目出臺具體可操作性的優惠措施,如對選礦項目實行小化肥電價,對企業自采自用的中低品位磷礦石少征或免征資源稅,鼓勵企業綜合開發利用中低品位磷礦石。”湖北新洋豐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楊華鋒日前在湖北省石化行業經濟運行情況調研座談會上如是說。
據介紹,湖北磷礦資源雖然豐富,但是與滇、黔等省相比,礦石品位較低,特別是荊門鐘祥地區的磷礦石品位更低,絕大部分必須通過浮選才能使用。選礦項目綜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礦石,實現了變廢為寶,為國家開辟了新稅源,本應從政策上鼓勵和扶持,但是,稅務部門將所有三層礦磷礦石(包括15%以下的)基準價統一核定為每噸110元,并據此計征資源稅,增加了選礦項目的負擔。15%以下的磷礦石每3噸才能選1噸精礦,即每噸精礦要承擔33元的資源稅,而且市場上15%以下磷礦石根本沒有銷售,也沒有銷售價格,每噸按110元核算顯然不合理。
“當前,國際國內經濟總體形勢不樂觀,磷化工企業的生產經營都面臨諸多困難,當前政府最重要的是減輕企業壓力,幫助企業脫困。按10%稅率執行,不僅沒有提升我省磷化工產業的競爭力,反而大大增加了企業生產成本,甚至出現一些不合理現象,與政策初衷相悖。”楊華鋒坦言道。
新洋豐肥業是以生產高濃度磷復肥為主導的大型民營企業,年產各類高濃度磷復肥能力540萬噸,每年配套生產選礦300萬噸,規模位居全國磷復肥行業前三強,主導產品NPK高濃度復合肥和磷酸一銨產銷量連續多年雄居全國第一。
楊華鋒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10%稅率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與過去的每噸15元的固定稅額相比,即使磷礦石按均價每噸300元計算,新稅負也提高了1倍,大大增加了磷礦石開采企業的生產成本。而從價計征磷礦石資源稅,卻增加了企業的壓力,使湖北磷化工產業在與云貴川等磷礦資源大省的競爭中處于劣勢。
湖北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國璋也表示了同樣的憂慮。“目前,湖北省磷礦開采企業除需繳納10%的磷礦資源稅外,還需繳納各地自行征收的國土資源補償、水土流失補償、過磅等各種地方性規費。以富產磷礦石的保康、神農架為例,地方性收費每噸高達37元、75元,極大地增加了企業經營壓力。建議國家在此困難時期減緩征收磷礦資源稅,同時對全省磷礦石地方性收費進行清理,規范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壓力。”李國璋說。
去年下半年以來,景氣多年的磷礦石行情步入低谷,磷礦石售價下降達35%以上,同時磷化工產品售價全線下滑,而礦石開采成本上升及資源稅改革增加稅負,磷化工企業經營十分困難,導致磷行業平均營業利潤大幅下降且呈進一步下滑趨勢,擁有磷礦資源的化企日子并不好過。上半年,興發集團磷礦石產品營業收入為4.31億元,營業收入比上年增加8.57%,營業成本卻比上年大幅增加113.7%,磷礦石產品毛利率同比減少22.32%。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集磷礦采選和化肥生產為一體,擁有大峪口和王集兩座礦山,保有磷礦資源儲量1.6億多噸,年采礦150萬噸、選礦150萬噸。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建議在政策上對骨干企業給予支持,做強湖北磷資源利用企業。一是20%以下品位礦石不征稅,20%~25%品位礦石征稅額度由10%下調到5%,以促進中低品位磷礦資源有效利用;二是在稅費的減免和延期支付方面給予一定的寬限政策,幫助企業減輕負擔、脫離困境;三是對用電價格做出一定調整,鼓勵先進,淘汰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