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國農藥百強企業的農藥總銷售為622.9億元,約折98.87億美元,我國100家農藥公司的銷售額還不如1家跨國公司多。”當中國化工信息中心資深農藥專家胡笑形6月19日在第18屆全國農藥信息交流會上說出上述數據時,不少參會企業表情驚訝。
以數據為證,跨國公司先正達2011年農藥銷售達到132.68億美元,其2020年農藥和種子的銷售目標是250億美元。近兩年過去了,我國農藥行業銷售額和凈利潤仍遠遠低于國外發達國家水平。
業界分析認為,當下我國農藥工業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三大問題待解:農藥產業機構、產品結構以及農藥污染。比如,如何把小而散的3000多家農藥廠,按照國家、地區、省市的規劃,整合成少數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團,是關系到我國農藥工業命運的大問題。
各類農藥的比例不夠合理,如除草劑占各類農藥產量比例的62%,而殺菌劑僅占5.41%,且呈下降趨勢;農藥品種老的多,新的少,“拳頭產品”少;同質化嚴重,產能極度過剩,殺菌劑、除草劑缺乏合理調整與布局。胡笑形一口氣指出了我國農藥產品結構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農藥產品結構調整是行業轉型升級的關鍵一環,其核心問題是如何選擇與開發農藥品種。”
胡笑形的觀點獲得絕大多數與會專家贊同。他們認為,我國農藥工業整體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根本原因在于農藥研發落后,投資少、力量弱、水平低,幾十年處于仿制階段。要從根本上調整農藥產品結構,必須從加強新農藥創制入手。而其中,當務之急是創制、培育“拳頭產品”。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至今創制的、已經登記或上市的農藥品種已有44個,可是到目前為止,尚無在國內外叫得響的、市場占有率高的重要品種。加上我國創制的新農藥品種中已有5個將在今后5年內專利到期。在此情況下,“拳頭產品”的創制就變得急需而令人期待。
另外,從產業發展政策上看,我國農藥行業也迫切需要作出改變,尤其是在產品結構優化上。據中國農藥工業協會會長孫叔寶介紹,2011年6月,農業部、工信部、質檢總局等5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對22種高毒殺蟲劑采取禁限用措施,共涉及400多家農藥生產企業的900多個登記產品,這就需要農藥生產企業尋找理想的替代品種。
“行業標準農藥乳油《有害溶劑限量標準》初稿已經出來,將會在廣泛征求意見后提交到國家相關部門,預計今年有望頒布實施。”孫叔寶說,國家對于農藥安全環保的新要求,也“逼迫”生產企業改良產品結構。
在胡笑形看來,創制農藥品種要“少而精”,而不要“多而雜”,檢驗創制產品的唯一根本標準是全球銷售額,即市場占有率。例如,不少農藥跨國公司都有自己的“拳頭產品”。巴斯夫公司創制的新產品(2002年以來上市的產品)銷售峰值已經達到36.26億美元。其中,新殺菌劑吡唑醚菌酯(F500)2011年全球銷售已達7.9億美元;拜耳作物科學公司的殺蟲劑吡蟲啉2011年全球銷售達到10.2億美元。“這些才是真正的‘重磅炸彈’。”
業界專家認為,創制“拳頭產品”不光指農藥品種的創新,也包括農民可以在農田直接使用的制劑產品的創新。而在這一點上,我國農藥生產企業“很吃虧”,一個典型表現就是農藥混劑專利比例較低。跨國公司拜耳、先正達在農藥新化合物創制的同時,積極、大量地研發農藥混劑,在有的新有效成分的總專利數申請中,混劑專利的比例達到70%以上。比如,美國的農藥化合物專利占申請的50%以上,而我國僅有27%~35%,專利含金量不足,很多企業是“為專利而專利”,追求數量,忽視質量。
“不只要關注產品原料生產,更要關注商品品牌與渠道。”孫叔寶表示,國內農藥生產企業需要學習跨國公司農化產品和種子技術綜合的市場開發策略,為農民提供作物保護的整體解決方案。
據介紹,新農藥創制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化學家、生物學家、劑型加工專家、分析專家和農藥安全評估專家等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取得較好效果,這就需要向研發投入要成效。對比數據發現,先正達與拜耳作物科學公司2009~2011年的研發投入,占公司農藥銷售額的8.4%~10.6%,而我國農藥企業的研發投入,僅有少數企業達到銷售額的1%~2%。
“我國農藥產品結構調整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大農藥研發投入,創造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骨干農藥品種。但要有適合國情的創新戰略,而不能模仿跨國公司的道路。”胡笑形建議,國內農藥生產企業把創新重點放在專利過期或即將過期產品的工藝、劑型、混劑和使用技術上,以及進行現有專利產品的“二次創新”。